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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1365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基地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并已于2026年1月24日组织完成竣工验收会,经专家审议讨论通过水保验收,现将相关信息(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对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