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金帆合唱团的艺术形象与演出品质,展现我校美育工作的丰硕成果,根据财政及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现对“金帆合唱团专场演出服定制”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诚邀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服装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金帆合唱团专场演出服定制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61,000.00元(大写:陆万壹仟元整),其中学生服装预算55,000.00元,教师服装预算6,000.00元,报价超预算的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项目内容:定制金帆合唱团专场演出服装,具体包括:
学生服装:男生上衣、裤子,女生裙子,共计110套。
教师服装:钢琴伴奏服装2套,指挥服装1套。
(四)项目要求:服装设计需符合合唱团艺术气质与专场演出主题,注重美观、得体、合身,面料、工艺需达到演出服装专业标准。所有服装须提供样品确认,****学校验收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且供应商需承诺样品与批量产品质量一致。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合法营业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等,经营范围须包含服装设计、生产、销售或演出服定制等相关内容。****公司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专业能力与经验:拥有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设计、生产团队和丰富的演出服装定制服务经验,****学校需求提供专业的设计方案与建议。相关资质齐全。
(三)质量与服务保障:具备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能够保证服装的施工(制作)质量,并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及时履行尺寸修改、后期维护等承诺。承诺售后服务响应时效不超过 12[1] 小时,现场服务不超过 [2] 24 小时。
(四)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五)侵权责任承担:设计、生产过程中及交付的服装成品若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赔偿责任及相关损失,****公司独立承担,与学校无关,****学校造成损失的,中选公司须全额赔偿。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需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需按顺序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一)主体资格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 若授权代理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截图。
(二)资质与能力证明文件:
1. 证明其具备演出服装设计、生产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过往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设计师资质证明等)。
2. 企业简介及近三年主要****学校团体演出服定制业绩)。
(三)项目服务方案:
1. 针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或设计理念说明(可附图)。
2. 详细的质量保障措施及生产工艺说明。
3. 完整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包含但不限于修改、维护、响应时效等)。
(四)报价文件:
按照“项目内容”要求,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单(包括学生服装单价/总价、教师服装单价/总价、面料说明、设计费、制作费、税费等明细),总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五)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四、比选方式与程序
(一)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1. 递交方式:请将上述比选申请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密封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文件袋封面清晰注明“金帆合唱团演出服定制比选申请文件”及供应商全称,****学校传达室并电话告知联系人。
2. 截止日期: 2026年3月9日9:00前。逾期送达、密封不合格或文件缺失的,不予受理。
3. 递交地址:****(**市**区滨河德露苑18号)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59****2288
(二)比选方式
我****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公司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将对其提供的服务方案、报价、业绩、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与比较。
(三)结果通知与合同签订
学校将于2026年3月12日12:00前电话通知中选单位,并依据比选文件及中选单位的承诺签订正式服务合同,组织实施后续项目。
五、其他说明
1. 所有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退还。
2. 供应商应对其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参选或中选资格,****学校供应商黑名单,****学校后续所有项目,****学校损失的,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中选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承诺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服装设计、生产与交付,未按要求完成的,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赔偿学校全部损失。
4. 学校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调整比选流程或取消本次比选的权利。
5. 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供应商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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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