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煤炭堆存项目

审批
四川-广安-前锋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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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03 10:3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绿捷再生PET绿色循环经济项目等2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3日-2026年3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835

地址:**市**区大佛路333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公司**绿捷再生PET绿色循环经济项目等2个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石膏、煤炭堆存项目

**区代市镇夜花村六组

**市鑫远****公司

******公司

**市鑫远****公司位于**区代市镇夜花村六组,该公司分别于2009年和2019年取得粉煤灰磨细加工生产线和砂石生产线的环评批复并进行相应生产线的建设。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2026年,该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建设石膏、煤炭堆存项目,关闭已建的砂石生产线,拆除相关生产设施、设备,仅保留9333㎡****工厂房,将其改建为脱硫石膏和煤炭贮存库,其中脱硫石膏贮存区占地约5333㎡、煤炭贮存区占地约4000㎡,****电厂脱硫石膏综合利用不顺畅时临时的贮存和外来煤炭的接收及销售,公司不配备运输车辆,只接收脱硫石膏和煤炭的堆存,由相应单位自行运输。煤炭和脱硫石膏的贮存周期均约为5~7天。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煤炭贮存吞吐量12万吨/年和脱硫石膏贮存吞吐量20万吨/年。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万元,占总投资的4%。

项目在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①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车辆冲洗用水进入厂区现洗车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②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硫石膏和煤炭贮存库扬尘、车辆进出厂时产生的扬尘和汽车尾气等。项目通过采取:①脱硫石膏和煤炭贮存库四周(进出料口除外)进行全封闭,顶部采用彩钢瓦封闭;卸料、堆存、装料全在库内进行。②库顶设置固定雾化喷头对堆存、装料及卸料过程进行喷水控尘,运输车辆进出均进行冲洗。③在日常生产活动中,降低卸料和受料高度,并加强管理、避免在风速较大情况下卸料及装车等措施减小脱硫石膏和煤炭贮存库扬尘的影响。项目通过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清扫和洒水控尘、在厂区出入口设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减小车辆扬尘。本项目食堂油烟依托已建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食堂屋顶达标排放。

③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车辆限速和禁鸣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内。

④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沉淀池污泥、底泥定期清掏,即清即运,不在厂内储存。营运期产生的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棉纱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⑤项目须严格执行环评所提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风险事故应急措施后,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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