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张坞垅北侧安置房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开发区秋滨单元,总用地面积4291.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12.97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6层多层住宅楼及1层地下室,配套建设物管、养老、消控室等附属用房。项目同步实施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包括小区内道路硬化、地面停车场及50个机动车位(均位于地下)、90个非机动车位;完善给排水、电力、通讯及燃气管网接入;实施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1289平方米,绿地率30.04%,采用乔灌草结合形式并融入海绵城市设计,布设透水铺装、下凹绿地及雨水回用池。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6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及周边借方实现平衡,余方合规外运,旨在解决拆迁户住房需求,改善区域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