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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巴**县城污水处理及收集系统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中科****公司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巴**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巴**县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座日处理规模为3000****处理厂,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配套建设污泥脱水间、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等附属设施。同步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工程,铺设DN300至DN600不同管径的污水主管道及支管共计18.5公里,完善检查井、提升泵站等配套设施,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全收集。项目还包括厂区进场道路硬化、围墙建设及绿化景观工程,绿化面积2000平方米。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2万立方米,通过内部调配平衡,余方运至指定弃渣场。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旨在解决县城污水直排问题,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城镇基础设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