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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8万吨预制菜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省****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市**县产业集聚区,总占地面积4.41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及2#生产车间、倒班宿舍楼、干库、污水处理池、垃圾房、变配电房及门房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3995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1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66平方米。配套建设场内道路硬化、停车场及绿化工程,规划停车位59个,绿地面积3127平方米,绿地率7.0%。项目同步实施给排水管网、电力设施及景观绿化,种植乔灌木及草皮。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无弃渣外运,施工期采取土工布苫盖、临时排水沟及沉砂池等水土保持措施,总投资60000万元,旨在打造现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