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诺唯赞增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诺唯赞增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湖区增福街道新园路2****基地标准厂房3栋101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诺唯赞增产项目”,为二期工程,总投资2.2亿元,位于一期工程西南面15m。本项目实际租赁面积为1652.26m2,建设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车间、包装车间、冻干前室、原料及成品仓库,****实验室、纯化水系统、污水处理站;建成后形成检测试剂盒(即AD试剂盒)年产2000万人份生产能力。一期、二期总生产规模共计年产3000万人份AD检测试剂盒。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生产车间半成品配制过程产生的少量氯化氢、二氧化氮、异味,消毒过程的少量挥发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三级空调净化循环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实验室废气为少量非甲烷总烃,经通风系统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表C.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厂界排放限值,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无组织厂界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设备及容器具清洗废水、车间保洁废水、洗手洗衣废水、化霜废水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MBR)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市第一 ****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入郴江河。 3、噪声:经预测可知,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由于本项目边界外50m范围内均无声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危险废物包括非一次性耗材、废原辅料包装、实验废液、首次冲洗废水、不合格品、废弃原料化学试剂、废过滤材料、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污水处理站污泥于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成品包装委托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处理。 5、地下水、土壤:设置分区防渗,危废库、原辅料及产品仓库为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6.0m,K≤1×10-7cm/s,防渗措施为10cm混凝土找平+水泥自流平+环氧自流平漆防渗。 7、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储存量较小,Q<1,环境风险较小,在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