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根据国家、省关于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与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的土壤学、农学、地理学、化学、土地**管理类、测绘、地理信息、农业工程、水利、生态环境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拟申请入库专家应具有丰富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自然**、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补充耕地质量管理领域相关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
(四)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补充耕地质量管理事业,遵守补充耕地质量管理政策制度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全市范围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
(六)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已入选农****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相关专家库的人员,可以直接入库。
三、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全市范围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资料审查、现场踏勘和参加业务培训、课题研究等工作;依照补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策,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为全市制订或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合理建议;承担补充耕地质量主管部门邀请或委托的其他专项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填写《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Word版和PDF扫描件,连同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于3月31日前发送至****@163.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人员对申请入库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
(三)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入库。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专家库。
联系人:邓峤琛,电话:0558—****837。
附件: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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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