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开发式帮扶任务,原衔接资金,下同)使用管理日常监督和跟踪指导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十五五”开局之年,国家对省级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评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拟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参与开展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管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项目,现进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开展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原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日常监督指导工作项目。

二、实施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7年1月,预计300天。

(一)2026年3-4月,重点对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下同)纳入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的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审查,每个市县抽查项目10个(含产业项目6个、基础设施项目2个、到户类等其他项目2个)提出意见建议。同时,配合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监测调度,确保4月底资金支出达到30%。

(二)2026年5-6月,重点对市县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情况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市县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6月底资金报账支出达到50%。重点关注**、**、**、白沙、**等市县。

(三)2026年7-9月,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监测调度频率和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利用项目实施的黄金期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支出。适时开展实地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确保7月底资金报账支出达到58.33%,确保9月底资金报账支出达到75%。重点关注**、**、**、白沙、**等市县。

(四)2026年10-12月,持续加强对市县实地调研指导,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市县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同时指导做好迎接国家绩效实地评价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监测调度频率,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报账支出,确保10月底资金报账支出达到83.33%,确保12月底资金报账支出达到100%(不含项目质保金)。重点关注**、**、**、白沙、**等市县。

(五)2026年12月至2027年1月,配合做好2026年度国家对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实地评价所抽查市县的跟踪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三、项目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资金监督内容

1.资金测算分配情况。监督市县收到上级补助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后,是否按照预算法、预算实施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30日内完成资金测算分配和下达工作。分****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公开。

2.资金下达分解情况。监督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及时将2026年度本级使用的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其中提前下达资金是否及时编入下年度预算,是否确保年度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

3.分析资金支出情况。从市县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中抽取当年实施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规模和支出报账金额,逐一检查资金支出进度是否符合序时进度要求,分析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或**协议(协议应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约定分批次拨付款项的金额和时间)及时办理资金拨付,分析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超进度拨款、挪用”等使用管理不规范的迹象。

4.资金系统录入情况。监督市县是否及时将资金分配结果录入**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同时,****财政厅下达中央、省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指标文件中的数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用于项目库之外项目等。

5.落实绩效管理情况。监督市县是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明确每一个项目绩效主体责任,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的具体项目,事前是否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事中是否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事后是否开展绩效自评等,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可量化、可实现),有无与预算资金规模不匹配等问题。

(二)项目监督内容

6.审查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根据市县报送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抽取市县纳入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不少于10%的项目个数开展审查。重点审查帮扶产业项目,力争做到全覆盖,兼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建设等其他项目。项目审查重点内容:

(1)帮扶产业项目监督主要内容。加强落实产业项目应优先形成固定资产,防范产业项目**风险的要求审查,组织化帮扶产业项目财政投入资金,是否优先形成固定资产,是否规范用于地租和一线劳务人员工资等非固定资产支出,是否明确产业项目所占的收益归属村集体。在**期间,**企业不得将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支持的产业项目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对外抵押、担保。**期满后,**企业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财政投入资金规模购买相关产权,形成企业统一、稳定的固定资产产权。

一是项目是否结合本市县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区域内**优势、产业布局、产品特点、产业规模、产业链条等。

二是项目谋划是否开展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是否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尊重产业发展规律,合理匹配各项**要素;是否科学合理设计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群众能够通过产业和就业等方式分享增值收益。

三是项目是否按照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入库流程要求履行项目入库手续。入库时是否明确运营方式,建立明确有效和切实可行的联农带农机制。对待盘活、待调整类帮扶产业项目数量较多的同类别项目,是否审慎决定该类别新增项目入库。

四是项目是否具备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基础支撑。

五是项目实施方案和预期效益是否科学可行,分析是否存在建设内容不合理、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迹象。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在实施方案中是否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六是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完善,是否有三种(含)以上联农带农具体方式,对联农带农方式是否合理等进行评估。

(2)乡村建设项目监督主要内容。加强项目可行性、必要性审查,严禁将远超实际需求、建成后使用率低下的低效无效项目纳入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

一是是否属于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项目。

二是是否属于改善农村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内道路、桥梁、排水及垃圾清运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是是否结合本市县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门墙亭廊栏”等项目。

四是项目是否开展充分的前期论证,是否按照衔接资金项目入库流程要求,履行项目入库手续。入库时是否明确管护机制和管护经费来源。

五是项目是否具备用地、环评等要素保障基础支撑。

六是审查项目实施方案,分析是否存在建设内容不合理不合规、资金使用不规范的迹象。在实施方案中是否明确各年度建设内容及资金投入金额。

(3)其他类项目参照其行业标准,结合实际确定审查内容。

(4)关注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是否按照要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乡镇政府和村级是否在公告栏以公告公示方式公开。年度实施项目是否在项目实施地公开。

(5)关注过渡期以来,财政资金支持实施的各类项目运行情况。

(三)系统监督内容

7.监督系统内容录入及时性和信息质量。根据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结合项目类别属性和资金支出进度,对各市县2026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的**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录入信息是否及时、项目要素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判断是否有无明显差错、疏漏或数据信息自相矛盾等情况,监督项目信息主要包括:

一是项目实施信息。项目是否完整规范公告公示以及公开方式,链接是否有效;项目是否招投标、采购方式是否合理等;项目是否明确建设周期(开始日期、结束日期),是否采用以工代赈方式。

二是资金支出(报账)。是否完整规范填写资金来源与支出内容,是否及时上传支付凭证等。

三是项目验收信息。是否完整填报验收项目内容,是否填写验收时间、验收结论、验收部门及验收人员信息。

四是结算决算信息。是否填写结算日期与结算金额,是否规范填写决算方式、决算日期、决算金额,是否形成项目资产。

五是绩效管理信息。绩效目标是否科学合理,指标值是否做到细化、量化,可量化的是否有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是否有恰当的定性描述。

六是资金项目相关信息是否完整一致,如未填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批复时间”等信息,或已发生大额支出但未填写“实际开工时间”、支出进度已达100%但未填写完工及验收相关信息等。

七是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健全。从2026年度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中选取帮扶产业项目,根据“联农带农机制”所示信息,检查各市县系统填报的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包含三种(含)以上联农带农具体方式,联农带农方式是否合理。

(四)其他事项

8.其他需要监督的相关事项。结合项目类别属性、年度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或实际开工、完工时间等信息,检查项目是否已按计划或实施方案开工建设,统计项目开工率和竣工率,研判资金支出进度是否合理,分析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超进度拨付、挪用等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或项目推进缓慢等迹象。

四、监督方式

(一)开展日常监督,通过**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对各市县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实施和报账支出进度情况开展日常监测,结合监测结果,分析潜在风险,提出意见建议,于每月5日前提交一份上月份监测报告(含调研报告)。

(二)参与调研指导,调研指导主要包括参与实地调研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核查项目并撰写调研报告。

五、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58.05万元(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申报单位条件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无不良信用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自行提供获取文件开始时间之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七)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以及与本项目类型相关的行政处罚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报价提交材料

(一)提供“五、申报单位条件要求第(一)至第(八)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二)提供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或准许执业证明文件等有效证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五)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应包含核心团队及成员介绍、相关领域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评定标准

我厅将组织****小组,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对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按照设置项目评审评分表进行评审(见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出综合得分。


评审表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报价得分

30

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注: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如报价的各项成本和利润构成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

10

根据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的能力水平、实践经验、团队人员架构等进行综合评审: (1)团队架构完整、人员专业实力强,团队项目负责人具有丰富从业经验,有详细的团队分工并在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能充分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8人(至少含有2名注册会计师)以上的,得10分; (2)团队架构合理、人员专业实力较好,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团队人员有分工,具备从业经验,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5-7人(至少含有2名注册会计师)的,得6分; (3)团队架构不够完整、人员专业实力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承诺配备服务团队人员数量1-4人(至少含有2名注册会计师)的,得2分; (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提供团队人员清单、联系电话、最近三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

整体方案(40分)

方案完整性(20)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目标、服务方式、工作流程、质量管理、保密措施等内容:

(1)方案内容完整、工作流程详细、思路清晰,针对性强,得20分; (2)方案内容较为完整,工作流程较为详细 ,思路基本清晰,针对性较强,得13分; (3)方案内容不完整,工作流程不详细,思路不够清晰,针对性较差的,得6分; (4)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方案可行性(20)

对工作预期设想和具体内容安排进行打分。

(1)方案中工作内容详实,具体步骤具有可操作性,预期成果完整的,视为优秀,得20分;

(2)若具体执行内容完整,但是工作构想不完整,缺少目标计划的,设为较好,得15分;

(3)若内容设置缺失、具体执行也没有量化体现的,视为方案可行性不可预期,得10分;

(4)若方案未体现具体服务内容和规章制度的,视为方案过于简单,得5分;

(5)不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4

实施能力

类似业绩(20)

近三年每有一项项目类似业绩的,得12分,每增一项业绩的,加2分。满分20分。

(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合计

100分


注: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优至劣顺序排列。

九、评审要求

(一)供应商不能恶意报价,评审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单位串通响应,不得向****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已经中选的,取消中选资格,未中选的,取消参评资格,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加急标书代写

2026年3月4日至3月6日,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封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至**市**区海府路59号****计划财务处1231室,并领取响应文件接收回执,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十一、质疑和投诉处理

供应商如认为比选公告、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质疑期内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不受理响应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联系部门:****计划财务处

地址:**省**市**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海府办公大楼1231办公室

联系方式:0898-****1883(采购处室电话)

十二、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经内部审批程序审定后,在****信息网站发布中选供应商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十三、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选单位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883。

特此公告。




****

2026年3月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4
招标公告
项目比选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