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东片区****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镇东片区****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编制原因:为适应****城市发展和人口经济增长带来的用水需求激增,缓解当前供水紧张局面,保障**供水安全,****水厂扩建工程的规划与建设工作,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实施,现拟对相关地块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11月);5.《**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2025年01月);6.《**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7.《**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8.《**区城市供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在编);9.《开县县**部新区镇东、盛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01月);10.《**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1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规划内容:规划地块位于开****社区二社,规划用地面积1.3367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容积率≤0.5。
公示地点:1.****网站 2.****办公场所公开栏 3.地块场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
公示单位:**** 联系人:杨兰 联系电话:023-****8067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限届满前向****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意见反馈方式:邮寄至**市**区汉丰街道**大道中段189号709(空间规划科)
用地布局规划图 地块分图则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编号 | 用地 性质 | 地块面积 (公顷) | 最大 容积率 | 最大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米) | 最小绿地率 (%) | 配套设施 | 备注 |
| **** | 1301 | 1.3367 | ≤0.5 | —— | —— | —— | ****水厂 扩建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