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浦里新区**组团****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区浦里新区**组团****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编制原因:为切实满足**区日益增长的燃气供应需求,进一步完善燃气输配管网体系,保障供气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拟在**镇永利村五社规划**一座配气站,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开展地块详细规划编制。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2.《**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4.《城市、镇控****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5.《**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6.《**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7.《**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8.《**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9.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及相关会议纪要、文件、批文。
规划内容:1、规划地块位于**区**镇永利村五社,规划用地面积0.49公顷,规划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容积率≤0.5。
公示地点:1.****网站 2.****办公场所公开栏 3.地块场所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2026年2月11日
公示单位:**** 联系人:杨兰 联系电话:023-****8067
意见反馈方式: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空间规划科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邮寄地址:**市**区汉丰街道**大道中段189号709(空间规划科)
图一:用地布局规划图 图二: 地块分图则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地块面积(公顷) | 最大容积率 | 最大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最小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备注 |
| **** | 1304 | 0.49 | ≤0.5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