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东区龙尾镇污水处理厂(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揭市环(揭东)审〔2026〕7号

审批
广东-揭阳-揭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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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厂(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04

******管理中心: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处理厂(1000m3/d)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位于**市**区龙尾镇下东侧****处理厂厂界北侧龙珠村段卅岭水右岸(地理坐标为E116°9'19.120 ,N23°34'23.470 )。入河排污口设置类型为**(补办),排污****处理厂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采用直径300mm塑料管),排污口设计规模为1000m3/d,服务范围为龙珠(老龙、上致、下致、大山湖、**、羊角)等村落,污水直接受纳水体为卅岭水(**南河一级支流)。排污口废水排放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浓度≤40mg/L、NH3-N排放浓度≤5mg/L、TP排放浓度≤0.5mg/L;CODcr排放总量为14.6t/a、NH3-N排放总量为1.825t/a、TP排放总量为0.1825t/a。

二、审查意见

根据论证报告的分析、论证结论及专家评审意见,在排污口按照论证报告所列的性质、设计规模、地点进行设置,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论证报告的结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入河排污计量及水质监测,严格达标排放,加强应急管理,防止水污染事故发生。

(二)为便于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性管理,须在入河排污管道(厂区外、入河前)留出观察窗口,并按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

(三)入河排污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四)若该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放方式、排放标准、排放量或主要污染物发生变化,需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生态环境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环境局

2026年3月2日

抄送:****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政府,****。

**** 2026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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