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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乳胶制品生产项目(备用锅炉配套环保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乳胶制品生产项目(备用锅炉配套环保设施)
地点:**县**镇新联工业区(即**县工业集中区古家坪片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锅炉房位于厂区南侧,现有工程的产品、产量、原料、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措施均没有发生变化,备用锅炉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二级麻石水膜进行处理,由40m排气筒(DA006)排放。
公示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2月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8010
邮箱:****@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