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一、项目名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为2110名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项目,保期30天,控制价为65元/人﹒30天。
四、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报价人须具有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服务网络完善,经营险种包含团体人身意外险种。
五、履约要求
1.签订正式合同。
2.按照行业标准提供保险服务。
六、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一)报价时间:2026年3月8日18时前。
(二)报价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密封送达或者邮寄方式提交报价文件。
(三)项目联系人及方式:孙先生,联系电话156****0586。
七、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资料,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报价表(格式自拟、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