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市文斗镇油茶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代表(建设单位)及2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要求,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市文斗镇**坝村,租赁**市文斗镇**坝村四组安置小区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占地面积为800m2,建筑面积734.81m2。设置了原料库、饼库、炒榨精炼车间、成品油罐车间、灌装车间、成品库等,购置有烘炒设备、压榨设备、精炼设备、灌装设备和成品油罐等,并配套建设了相关环保设施,形成了年生产菜籽油1500t、茶油300t的生产能力。
2025年4月建设单位委托****完成了《**市文斗镇油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4月23****环境局****分局以 利环审[2025]3号 批复了项目。
本项目于2023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1月竣工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产生。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池(9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安置小区已建化粪池(30m3)处理后排入安置小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文****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郁江。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炒籽废气、脱色脱臭废气。炒籽废气通过采用电磁炒料机自动炒料,炒料过程中炒料机密闭,且于电磁炒料机处安装排气扇通风散气等措施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脱色脱臭废气通过采取全密闭生产设备,工艺设备之间通过密闭管道连接,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设备运营噪声。项目采取夜间不生产,设备在选型上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备,建设封闭式厂房等措施降低了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饼、皂角、油脚、蜡糊、废活性白土、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茶饼、菜饼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喂养牲畜;由于项目运营期间菜籽油、茶籽油产量较小,故生产过程中皂角、油脚、蜡糊、废活性白土、废活性炭产量较小,现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待后期达到一定量后交****处理厂处理;项目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无废润滑油产生,暂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后期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润滑油,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四、项目环境的影响与验收监测结果
1、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西、南、北侧厂界外1m处各监测点位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可以做到厂界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3、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隔油沉淀池废水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油饼、皂角、油脚、蜡糊、废活性白土、废润滑油。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茶饼、菜饼收集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喂养牲畜;由于项目运营期间菜籽油、茶籽油产量较小,故生产过程中皂角、油脚、蜡糊、废活性白土、废活性炭产量较小,现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待后期达到一定量后交****处理厂处理;项目现阶段生产运行过程中无废润滑油产生,暂未设置危废暂存间,后期建设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润滑油,并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市文斗镇油茶加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工程未发生重大变更。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市文斗镇油茶加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后期产生的废润滑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设置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并按照危险废物相关法规要求做好其贮存及处置工作,确保不污染环境。
2、进一步做好皂角、油脚、蜡糊、废活性白土等含油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工作,确保不污染环境。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3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关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验收报告查看链接:https://pan.**.com/s/16SPCef9ljQPRC-Ba7XPQCgpwd=vrph 提取码: vrph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市文斗镇**坝村
联系人:彭总
联系电话:187****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