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2023年城南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支路、融城绿景小区南侧规划支路)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市2023年城南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支路、融城绿景小区南侧规划支路) | |
| 标段编号 | WH810SZ26SG0054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城南**和景苑S1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姜主任0553-****06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市无城镇学府春天南门103-203门面房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俞跃182****5627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3月02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865.77 | |
| 项目负责人 | 魏营营 | |
| 证书编号:皖234********2216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663.61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超群 | |
| 证书编号:皖234****42241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层上品****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元) | ****671.77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成建 | |
| 证书编号:皖234****01045 |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工期(天) | 360个日历天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1.**永欣****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七)、主要资格响应表”,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2.******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疑似偏离子目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推荐中标候选人。 3.**一****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疑似偏离子目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推荐中标候选人。 4.**枫****公司:投标文件中“(七)、主要资格响应表”填写为建筑工程,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众行****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未见具体专业,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公司:投标文件未提供疑似偏离子目相应的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规定不得推荐中标候选人。 7.****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七)、主要资格响应表”,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8.**省****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9.******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七)、主要资格响应表”,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0.******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七)、主要资格响应表”,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11.******公司:未见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七)、主要资格响应表”,不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抽取的系数:/ 2、样本值单位:**聚****公司、**一****公司、******公司、**永欣****公司、**省****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众行****公司、******公司、**上层上品****公司、**枫****公司 3、基准价:/ 4、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