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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中心(南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中心(南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联系人:189****2560 陈主任
建设地址:****开发区紫苑路与漆园路交叉口东160米(原****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其他应说明事项等
链接: https://pan.**.com/s/1dyD5HEKw3mv4LxJEMXLMhw 提取码: z8g5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