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2万吨覆铜板边角料及废弃电路板综合利用项目

审批
安徽-滁州-明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82MADATUUU64陈**
陈****省**市**市
**省**市**市张八岭镇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处理2万吨覆铜板边角料及废弃电路板综合利用项目****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省**市**市 **市张八岭镇塑胶高分子产业园内
经度:118.****8913 纬度: 32.****3986****环境局
2024-11-20
滁环〔2024〕352号****1182MADATUUU64001V
2025-09-055500
332****
****1182MADATUUU64******公司
****1182MA2UJDNG4T******公司
****0724MAE07T982Y2025-12-01
2026-01-192026-03-04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处置废覆铜板和边角料10000t,废弃电路板10000t年处置废覆铜板和边角料10000t,废弃电路板10000t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利用工艺 1、干法分选 本生产线主要处理脱除锡和电子元器件后的废基板。在一楼生产车间东侧设有1条干法破碎风选线(单条生产线包括破碎、气流分选、静电分选)。生产工艺:双轴撕碎机一级破碎-锤式破碎机二级破碎-Z型风选机气流分选-高速粉碎机三级破碎-Z型风选机气流分选-圆振筛重力分选-磁选机分选-静电分选机静电分选。 2、湿法分选工序 本生产线主要处理废覆铜板和边角料。在一楼生产车间南侧设有1条湿法分选线。 生产工艺:湿法粉碎-摇床湿法分选、沉淀过滤、高压压滤-沥干脱水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处理 (1)要求建设封闭式脱锡拆解工作间、滚筒脱锡工作间,在每个滚筒式热脱锡拆解机、烤板热脱锡拆解工作台上方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脱锡拆解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一套“静电式烟气净化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2)要求建设封闭式干法加工区,各干法破碎机均为半封闭式设备,其设备的物料进出口分别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配套的储料斗呼吸口直接风管连接收集粉尘;Z型风选机、圆振筛**电分选机均为密闭设备,其配套各集料斗的呼吸口直接风管连接收集料斗呼吸粉尘;各粉料采用全密封的输送带和螺旋输送机输送,控制粉尘产生;收集的废气经一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0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循****园区污水管网,后经****处理厂处理。湿法工艺废水经4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处理 各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减小厂内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的排放;物料搬运应采取低高度运输放料,减少碰撞过程噪声的产生;手工拆解等环节避免强硬的碰撞,减少固体碰撞产生的噪声排放。车辆运输应控制车速、鸣笛,减少运输噪声的排放。1、废气处理 (1)已建设封闭式脱锡拆解工作间、滚筒脱锡工作间,在每个滚筒式热脱锡拆解机、烤板热脱锡拆解工作台上方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脱锡拆解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一套“静电式烟气净化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1(118.223758,32.473932)排气筒排放; (2)建设封闭式干法加工区,各干法破碎机均为全封闭式设备,其设备设置管道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气流分选粉尘、磁选粉尘及静电分选粉尘,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各粉料采用全密封的管道和螺旋输送机输送,控制粉尘产生;收集的废气经两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2(118.223756,32.473893)排气筒排放。 2、废水处理 (1)项目变更后不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处理厂处理。 (2)湿法工艺废水经4级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处理 各主要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各生产环节的管理,减小厂内固体振动和碰撞过程噪声的排放;物料搬运应采取低高度运输放料,减少碰撞过程噪声的产生;手工拆解等环节避免强硬的碰撞,减少固体碰撞产生的噪声排放。车辆运输应控制车速、鸣笛,减少运输噪声的排放。
1、废气处理 ①变更排气筒位置;②干法破碎设备由半封闭变更为全封闭;③半包围集气罩收集变更为全封闭管道负压收集;④破碎后的粉料由螺旋输送变更为密封管道风力输送;⑤干法破碎废气处理装置由一套变更为两套。 2、废水处理 本项目建设采用先进设备,破碎机等装置无需循环冷却水冷却,故无循环冷却水产生。 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需建设自流式250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等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危废暂存库、生产废水处理回用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1)项目于厂区东南侧建设自流式300m3事故池,事故废水手动截断,与收集,可以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2)厂区内已按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分局备案。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408 0.504 0 0 0.408 0.408 /
0 0.086 0.099 0 0 0.086 0.08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已建成4级沉淀+过滤措施,湿法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 已建成 监测期间,监测因子pH最大值为7.7;化学需氧量最大监测浓度为151mg/L;悬浮物最大监测浓度为127mg/L;氨氮最大监测浓度为2.4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监测浓度为68.0mg/L。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张八岭镇塑胶****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1 本项目已建成4级沉淀+过滤措施,湿法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园区污水管网。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 已建成 监测期间,监测因子pH最大值为7.7;化学需氧量最大监测浓度为151mg/L;悬浮物最大监测浓度为127mg/L;氨氮最大监测浓度为2.4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监测浓度为68.0mg/L。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张八岭镇塑胶****处理厂接管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1、已建设封闭式脱锡拆解工作间、滚筒脱锡工作间,在每个滚筒式热脱锡拆解机、烤板热脱锡拆解工作台上方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脱锡拆解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一套“静电式烟气净化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1(118.223758,32.473932)排气筒排放;2、建设封闭式干法加工区,各干法破碎机均为全封闭式设备,其设备设置管道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气流分选粉尘、磁选粉尘及静电分选粉尘,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各粉料采用全密封的管道和螺旋输送机输送,控制粉尘产生;收集的废气经两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2(118.223756,32.473893)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已建成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53mg/m3、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排气筒出口DA00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34mg/m3、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 1、已建设封闭式脱锡拆解工作间、滚筒脱锡工作间,在每个滚筒式热脱锡拆解机、烤板热脱锡拆解工作台上方设置半包围式集气罩,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脱锡拆解废气,收集的废气经一套“静电式烟气净化器+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1(118.223758,32.473932)排气筒排放;2、建设封闭式干法加工区,各干法破碎机均为全封闭式设备,其设备设置管道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气流分选粉尘、磁选粉尘及静电分选粉尘,对整个工作间进行负压抽风收集破碎粉尘;各粉料采用全密封的管道和螺旋输送机输送,控制粉尘产生;收集的废气经两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经22m高DA002(118.223756,32.473893)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已建成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出口DA001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5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53mg/m3、锡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排气筒出口DA002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7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5.34mg/m3、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未检出,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锡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已建成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3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9.5dB(A),因此,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
1 基础减振、隔声罩、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已建成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3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49.5dB(A),因此,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65dB(A))的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原料(线路板)仓库、危废库等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废树脂粉(含水≤20%)、油状废物、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收集的粉料、废包装袋、地面清扫粉料、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依法妥善处理处置。 本项目已按环评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分类储存区域,分别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与三间危废间,已于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委托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废树脂粉(含水≤20%)、油状废物、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收集的粉料、废包装袋、地面清扫粉料、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原料(线路板)仓库、危废库设置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原料(线路板)仓库、危废库等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废树脂粉(含水≤20%)、油状废物、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收集的粉料、废包装袋、地面清扫粉料、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体废物应依法妥善处理处置。 本项目已按环评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分类储存区域,分别设置一间一般固废间与三间危废间,已于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见附件),委托其处置项目产生的废电子元器件、废树脂粉、废树脂粉(含水≤20%)、油状废物、废过滤介质、废活性炭、收集的粉料、废包装袋、地面清扫粉料、废矿物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原料(线路板)仓库、危废库设置均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需建设自流式250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等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危废暂存库、生产废水处理回用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1)项目于厂区东南侧建设自流式300m3事故池,事故废水手动截断,与收集,可以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2)厂区内已按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分局备案。
1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项目需建设自流式250m3事故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等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项目生产车间、原料库、危废暂存库、生产废水处理回用池、事故水池等区域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1)项目于厂区东南侧建设自流式300m3事故池,事故废水手动截断,与收集,可以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2)厂区内已按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分局备案。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