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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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2-124********266776A-****0211-0000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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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第 一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3月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6年3月20日标书代写
一、答疑内容
1、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中人工费“¥****6531.07元”是否作为本项目人工费的最高限价
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中人工费“¥****6531.07元”不作为本项目人工费的最高限价。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 三 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下列规定的金额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如下: 1.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价:****811.66元,其中: |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3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时,每个单位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下列规定的金额计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详见如下: 1.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合价:****811.66元,其中: |
2、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4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 2、工程地点:**市**区白坭镇。 3、工程内容:拟**2条园区道路,分别为兴能北一路以及文创大道四期,**道路路线总长约2.924km。建设内容包括: **兴能北一路,起点接文创大道,终点接**文创大道四期,路线全长约2.13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24m,其中红线宽度20m断面未双向2车道,红线宽度24m断面为双向4车道。 文创大道四期西接文创大道在建段(防汛路),东接白金大道,路线全长约0.79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m,双向4车道布置。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通信及电力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 2、工程地点:**市**区白坭镇。 3、工程内容:项目位于聚**产业园C区,拟**1条园区道路,道路长度约1.22公里,实施范围为兴能北一路(设计桩号范围FK0+000~FK1+220段),项目内容包括:**兴能北一路,起点接文创大道(暂定名),终点接兴能四**延线,道路总长约1.22k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红线宽度为20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改沟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海绵城市、照明工程、通信电力工程等。 4、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
3、现就《招标文件》第 五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 96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白坭镇环两江先行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I标施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白坭镇聚**产业园C区配套道路及设施项目(三期)I标施工(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白坭镇工业大道16-1号之三 |
地址:**市**区****批发城主楼3号西404房之一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3210 |
联系方式:0757-****0781 |
| 2026年3月4日 |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