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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县新**综合开发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A18青云大道(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县新**综合开发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A18青云大道(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新**综合开发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A18青云大道(一期)(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229-54-01-051127)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青云大道道路K0+007.38~K0+722.607路段纵断面按照规范进行优化调整,交叉口范围纵坡控制在3%以内,凿除原有破损路面后修复,全线改造成沥青路面,完善相关交通标线标识,同时对道路两侧人行道辅道进行改造以及绿化提升,****酒店旁增加一条排水管,引至龙翔大道接入市政路网,道路改造长度715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交叉口限速40km/h。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1786.43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609.8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88万元,预备费用17.69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专项债资金解决。
五、请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的开工、年度进展、竣工报告等相关信息。
六、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善初步设计及概算相关材料,****政府审议决策后,再依规办理概算变更手续。逾期未完成上述事项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附件:**县新**综合开发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项目-A18青云大道(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财政局,****管理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