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我公司在《**市**区****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需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工作,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拟对下列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市**区****养殖场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中和镇**坡。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占地34447.34平方米,主要建****养殖场栏舍、沼气池、蓄水池、饮水池、沼液池、粪污处理池、配套生产用房、料塔、环保、畜禽粪污**化利用等设施,年出栏生猪38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中和乡中和街145号
联系人:孙总
电话:138****222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璟远****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3栋812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6****3732
电子信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生态环境部网站链接进行下载: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告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进行。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将与本项目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我单位和报告书编制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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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