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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区(克****电厂片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伊****设计研究院有****公司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维吾尔自治区**市**区,主要****花园、明华花园、明珠花园等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计划改造铺装面积28060平方米,包括道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及人行道仿石砖铺设;**及修复绿化面积1577平方米,实施植草沟建设及苗木移植;改造各类地下管网总长10515米,涵盖排水、消防、绿化灌溉及供热管线更新。同步完善小区景观设施,安装成品景观亭及文化雕塑,优化路网结构及排水系统。施工期间对临时堆土采取防尘网苫盖及彩钢板围挡措施,建筑垃圾运至指定渣土厂处理,实现土石方合理调配。项目总投资约2450万元,旨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小区整体功能及防灾能力,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