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喜洲镇寺里村等5个村“农文旅”****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兴禹生态****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喜洲镇寺里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服务中心和****服务中心两部分。其中农产品****服务中心****村委会驻地建筑进行提升改造,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对原有4栋建筑实施室内外装修升级及场地修复;****服务中心为**工程,主要建设1#、2#两栋地上2层的手工产品体验展示用房及门廊,配套实施场地道路硬化、绿化景观工程以及给排水、电力通信等附属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2914.9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60.98平方米,同步建设雨水管网、临时施工场地及营地,并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区域实施撒草植被恢复,旨在打造集农产品展示销售、手工产品****服务中心,推动当地农文旅产业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