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拟建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对氨基苯甲酰胺、4000吨对氨基苯甲酸、1000吨邻氨基苯甲酸、2000吨对氨基苯甲酰谷氨酸、500吨红色基KD工艺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技改
项目概要:****成立于2014年4月,厂址位于**省**市**县化工产业园。为响应国家绿色化工发展要求,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满足企业对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提升的需求,****启动生产工艺流程升级改造,建设《年产2000吨对氨基苯甲酰胺、4000吨对氨基苯甲酸、1000吨邻氨基苯甲酸、2000吨对氨基苯甲酰谷氨酸、500吨红色基KD工艺升级改造项目》。****本次技术改造项目在厂区原有项目的设备基础上对生产工艺流程、三废治理进行合理升级改造,项目不新增占地,升级改造后产能不变。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该项目所有产品、工艺、设备等均不涉及淘汰类、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邮寄地址:**省**市**化工产业园****段路西****
联系人:赵经理 电话:155****241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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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自生态环境部下载链接:"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下载环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联系建设单位。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本公告自公布十日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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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