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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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第9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予以公告。

一、征收目的

为实施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保障用地需求,需征收新屯街道巴巴坪村、平湘村、柯杉村、新屯村和郊纳镇懂闹村、郊纳村、邮亭村、水秧村、高寨村等9个村集体土地。

二、征收范围

**县新屯街道、郊纳镇等乡镇(街道)项目红线内用地及其它附属设施用地,实际征收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

三、补偿标准

(一)永久征地标准:天然气管道项目分输站、阀室采取永久征地,永久征地标准参照2024年新调整的《****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对**县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

(二)临时征地标准:管线部分、施工便道、堆料场等采取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方式征收。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年(不满2年按2年计算,超出2年按项目实际建设工期计算),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年期(暂按2年计算)加上2年土地熟化期,乘以土地的统一年产值计算。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根据《****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的**县综合片区地价综合测算得出,具体标准为新屯街道每年1692元/亩,郊纳镇每年1638元/亩。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关于调整的通知》(望府发〔2024〕10号)中的相关标准执行。

四、安置方式

本方案采用货币化补偿安置,属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补偿被征地农民的,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补偿给所有权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征收范围、土地现状、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局书面申请听证(联系人:刘春,联系电话:085****0597,地址:**县王母街道**路206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房屋或其他附着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30天(自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4月3日]),期满后按程序开展补偿登记和协议签订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 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

2026年3月4日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收,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结合**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地补偿安置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4.《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

5.《中华人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6.《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8.《**省土地管理条例》;

9.《**省林地管理条例》;

10.《**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

11.《****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171 号);

12.《**省国有土地上房屋评估机构选定办法》(黔府办发〔2011〕116号);

13.《****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办法》(黔府发〔2011〕26 号);

14.《****政府关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黔府函〔2025〕191号);

15.《****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天然气“县县通”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0 号);

16.《****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城镇燃气和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攻坚行动方案(2024—2027 年)的通知》(黔府办发〔2024〕8 号);

17.《****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

18.《****关于调整的通知》(望府发〔2024〕10号)。

二、征收范围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征地补偿范围主要位于**县新屯街道、郊纳镇等乡镇(街道)红线内用地及其它附属设施用地,实际征收范围以批准文件为准,批准文件将在征收范围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三、土地现状

征收补偿范围内的土地现状为农用地、林地、未利用地等。

四、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建设。

五、使用土地的原则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永久性征地和临时用地必须遵循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按设计要求使用土地以及先申报建设用地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后动工建设的原则。永久建设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需编制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耕作层剥离方案、临时用地复垦方案,并按流程呈报临时用地审批备案。

六、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1.国有土地补偿标准。通过划拨、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1)永久征地标准:天然气管道项目分输站、阀室采取永久征地,永久征地标准参照2024年新调整的《****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对**县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详见附件1)

(2)临时征地标准:管线部分、施工便道、堆料场等采取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方式征收。该项目建设工期为两年(不满两年按两年计算,超出两年按项目实际建设工期计算),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按实际使用土地的年期(暂按2年计算)加上2年土地熟化期,乘以土地的统一年产值计算。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根据《****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的**县综合片区地价除以22年得出,具体临时使用土地补偿标准详见附件2。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关于调整的通知》(望府发〔2024〕10号)中的相关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

七、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户; 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权人。

(二)安置方式:本方案采用货币化补偿安置,属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拨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补偿被征地农民的,直接发放给被征地农民;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用,补偿给所有权人,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严禁任何截留、挪用等不法行为。

(三)社会保障:根据《****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被 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办法》(黔府发〔2011〕26 号) 精神对被征土地农民,建立被征地农民“征地一户、帮扶一户”的就业失业动态管理制度,为被征地农民转移就医和自主创业提供指导和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及被征地后农转非人员,分别纳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八、临时用地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项目施工实际,可征用临时用地,临时用地补偿标准按照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乘以土地的统一年产值进行测算。统一年产值标准根据《****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的**县综合片区地价除以22年得出。临时用地的使用、补偿和管理,由辖区自然**部门负责。使用临时用地的,由施工单位向自然**部门提出申请,经有批准权限的自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施工单位取得临时用地手续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使用,使用完毕由施工单位负责复垦,复垦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管理。

九、工作机构和工作经费保障

(一)征收主体、部门、实施单位及协调机构

1.征收主体:****。

2.征收部门:******局。

3.征收实施单位:****人民政府 (办事处)。

4.征收协调机构:按照《****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 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 号)规定成立由自 然**(牵头单位)、工信(能源)、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 村等部门及****人民政府(办事处)组成征收协调机构,负责做好征地工作。

(二)工作经费

征地工作经费的提取和管理使用遵照国家、省、州、县相关规定执行。

十、电力、通信、水利等设施迁改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涉及电力迁改,按《****公司输配电设施迁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进行资金补偿,迁改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由项目建设业主联系供电部门到现场勘测后,出具预算,预算执行当年最新电力定额造价,送项目建设业主审查同意后签订协议,****供电局指定帐户,供电局安排施工单位按照先迁改后拆除的原则开展迁改工作。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涉及通信、水利等设施的改迁,由征收协调机构协调相关部门,经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后,按照先迁改、后拆除的原则,由项目建设业主按照相关标准予以改迁,迁改所产生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承担。

十一、土地补偿费用管理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征地补偿费用,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管理。补偿费用由项目建设业主根据核算的土地征收补偿费计列, 拨入征收协调机构专门账户,由项目建设所在****人民政府 (办事处)按实际发生金额拨付被征收农户,资金实行封闭式运行管理。

十二、施工炮损补偿

在施工爆破作业前,由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点,炮损处理工作组在施工作业前对爆破地点200米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或构建物、涉农设施、地上附着物等进行现状调查建档 。因施工或施工放炮造成房屋及建(构)筑物损坏的,按照本方案中相关补偿标准给予赔付。造成地上附着物损毁的,参照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结合受损程度协商补偿。造成 人畜伤亡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炮损赔付费用及工作经 费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在征地拆迁资金中列支。对是否属于炮损以及损坏程度的认定有争议的,按诉讼程序进行 解决。炮损工作由**县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征收协调机构统一指导,赔付费用由****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兑现给涉及对象(详见附件5)。

十三、其他事宜

(一)对个别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 土地征收单位将依据有关征地流程规定,****政府批准同意后,结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在司法部门的指导下,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二)未尽事宜或重大事项,由项目建设业主、被征收人和征收协调机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征收协调机构根据法律法规及本方案的基本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被征收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本方案由****负责解释。

附件:

1.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征地补偿标准

2.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3.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4.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搬迁、周转、临时过度补助费标准

5.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炮损补偿标准


附件1: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征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片区

片区范围

片区价

征地类型

修正系数

补偿标准

分类

地类

一类

新屯街道


37218

农用地

耕地

1.0

37218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0.69

25680

其他用地

建设

用地

0.69

24928

未利

用地

0.21

7479

二类

郊纳镇

36042

农用地


耕地

1.0

36042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0.71

25590

其他

用地


建设

用地

0.71

25590

未利

用地

0.20

7208


附件2:

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临时用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片区范围

征地类型

土地使用年限补偿(2年)

土地熟化期补偿

(2年)

总临时用地补偿金额

分类

地类

新屯街道


农用地

耕地

3384

3384

6768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6768

其他

用地

建设

用地

6768

未利

用地

6768

郊纳镇

农用地

耕地

3276

3276

6552

耕地外的其他农用地

6552

其他

用地

建设

用地

6552

未利

用地

6552

注:

1.临时用地补偿标准=2倍土地使用年限补偿(2年,即2倍统一年产值)+2倍耕地熟化期补偿(2倍统一年产值);

2.临时用地、青苗补偿后,2年内该项目不再补偿;

3.临时用地2年期满后,需**用地期限的按照统一年产值的1倍进行补偿,不足1年按1年计算;

4.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征地时地上实际参照黄百铁路标准进行补偿;

5.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根据《****政府关于修订**南州征地片区综合地价补偿更新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4〕22 号)中的**县综合片区地价除以22年得出


附件3: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置补偿指导标准

序号

结构类别

安置补偿标准

纯货币补偿

备注

1

全框架结构

1500

1700

城市规划区外


2900

城市规划区内

2

空心砖、砖混结构

1250

1400

城市规划区外


2650

城市规划区内

3

砖木结构

900

1100

城市规划区外


2450

城市规划区内

4

片石墙、空心砖、沙砖瓦屋面

680

750

城市规划区外


950

城市规划区内

5

土木结构

610

720

城市规划区外


850

城市规划区内

6

简易结构(含钢架棚和活动板房)

540

670

城市规划区内外

说明:

1.本标准不含室内装修及附属设施。

2.营业房的认定:需系临街第一个自然开间并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件和手续为依据综合认定。

3.生产、办公、库房等非住宅房屋按照以上相应补偿标准执行。

4.水泥瓦屋面按瓦面标准执行,草屋面按同类结构类别每平方米下浮100元,**瓦屋面按同类结构类别每平方米下浮50元。

5.本补偿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征房、普通装饰、水电门窗齐全。

6.宅基地补偿标准按征地补偿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房屋附属设施补偿指导标准

类 别

单 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座机电话(不含分机)

元/部

130


宽带移户费

元/户

200


有线电视及电视接收器

元/户

285


空 调

元/台

330

移机、安装

照明设施

照明电

元/户

600

分电表100元每块

动力电

元/户

4500

提供户头证明

水 井

镶砌土质


元/米

150


镶 砌 凿 石

4米以下

200


4.01米-6米

250


6.01米-10米

300


10.01米以上

350


机井

200


自来水设施

元/户

660

分水表100元每块

灶 头

瓷砖灶

元/眼

440

含温水缸

砖砌灶

元/眼

300

含温水缸

土 灶

元/眼

100


抽油烟机

元/套

110

移机、安装

太阳能

元/套

1100

含管件

电热水器

元/套

660

含管件等

打米机、粉碎机

元/台

220

移动、装机


(三)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指导标准

项 目

类 别

补偿标准

内、外

墙装饰

房屋外墙瓷砖

65元/㎡

外墙漆

45元/㎡

瓷粉、水泥清光

15元/㎡

瓷粉+乳胶漆

18元/㎡

墙 纸

15元/㎡

木墙裙(高度1m左右)

70元/㎡

瓷砖墙裙(高度1m左右)

55元/㎡

瓷砖地脚线

10元/m

电视墙

150元/㎡

琉璃瓦

60元/㎡

斜屋面

90元/㎡


内墙装饰

吊顶(木架结构)

150元/㎡

石膏线条

12/m

石膏板吊顶

100元/㎡

铝塑板吊顶

65元/㎡

塑料扣板

40元/㎡


双面石膏板隔断

80元/㎡


地板

60cm×60cm地板砖

90元/㎡

60cm×60cm以下地板砖

60元/㎡

80cm×80cm地板砖

100元/㎡

60cm×120cm以上地板砖

130元/㎡

室内地面层水泥地板

55元/㎡

普通地板砖

30元/㎡

耐磨地板砖、水磨石

90元/㎡

耐磨抛光地板砖

100元/㎡

**石、花岗石

300元/㎡

竹、实木地板

250元/㎡

拼花木地板

170元/㎡

强化、复合地板

130元/㎡

固定地毯

80元/㎡

刮糙式水泥青光

10元/㎡

金属

门窗

铝合金卷帘门

250元/㎡

铝合**窗

150元/㎡

雕花

玻璃

厚度8mm以下(含8mm)

160元/㎡

厚度8mm以上

230元/㎡

项 目

类 别

补偿标准


金属

门窗

铝合金防盗门窗

130元/㎡

不锈钢防盗门

250元/㎡

防撬(防盗)门

1000元/道

钢条防盗木玻璃窗

140元/㎡

镀锌管门窗

85元/㎡

木玻璃窗(无钢条)

120元/㎡

铝塑门

145元/㎡

不锈钢防盗窗

100元/㎡

塑料雨棚

110元/㎡

屋顶钢架雨棚

165元/㎡


包门

未包实木门

50元/道

无钢条门窗

20元/㎡

门套

120元/道

三合板、椴木门套

120元/道

实木大门

400元/㎡

成品门(套装门)

450元/樘

雕花门

550元/樘

窗套

20元/㎡


门头招牌

铝塑板

160元/㎡

霓虹灯广告牌

200元/㎡

角钢带喷绘

70元/㎡

喷绘

15元/㎡

彩钢板

200元/㎡


室内

护栏

铝合金扶手

130元/㎡

木质

70元/m

钢条

60元/m

不锈钢

150元/m

铁花

100元/m

瓷瓶柱

100元/m


固定柜

壁柜

165元/m

吊柜(高700mm)以内

80元/m

装饰柜

110元/m

整体柜

300元/㎡

项 目

类 别

补偿标准


卫生

洁具

台式面盆

480元/套

浴缸

1000元/套

蹲式大便器

170元/个

坐式大便器

650元/个

不锈钢面盆

300元/套


厨房装饰

不锈钢单槽洗菜盆

105元/个

不锈钢双槽洗菜盆

196元/个

储物柜

126元/m

定制柜吊柜

210元/m

定制灶台(含地柜)

620元/m

砖砌**石面灶台

380元/m

砖砌瓷砖面灶台

210元/m

简易灶台

140元/m

全封闭室内暗线、暗管

20元/㎡按建筑面积套算

明 线

10元/m



(四)其它建(构)筑物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

名 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围墙

实心砖围墙

元/m3

240


以高度1.5米为基准掌握上下限

空心砖石围墙

元/m3

190

浆砌石围墙

元/m3

190

片石干砌、土质围墙

元/m3

90

简易围墙

元/m3

40

堡坎

浆砌石堡坎

元/m3

230

干砌石堡坎

元/m3

130

塘坊


元/座

550



晒坝

混凝土晒坝

元/㎡

45


青石晒坝

元/㎡

65


简易砖、石晒坝

元/㎡

35


土质晒坝

元/㎡

15


木质晒坝

元/㎡

20



道路

料石道路


元/㎡

65

以铺石厚度20cm为基准掌握上下限(含底基层)

混凝土道路


元/㎡

55

以路面厚度10cm为基准掌握上下限(含底基层)

沥青道路

元/㎡

55


铺砖、片石道路

元/㎡

25

含底基层

土质道路

元/㎡

15

自然形成的人行道不予补偿


河堤

沟渠

水泥、石灰浆砌砖、石河堤沟渠

元/m3

230

以砌体计算

干砌片石

元/m3

130

以砌体计算

土质沟渠

元/m3

20

以挖方体积计算

砼沟渠

元/m3

400

以砌体计算

片石砼沟渠

元/m3

300

以砌体计算


水池

水窖

粪池

水泥砂浆砌块石

元/m3

280

按容积计算

石灰砂浆砌块石

元/m3

180


按容积计算

水泥砂浆砌砖

元/m3

200

水泥砂浆抹面

元/m3

17



类 别

名 称

单 位

补偿标准

备 注

水池

水窖

粪池

钢筋混凝土

元/m3

1000

按盖板混凝土方量计算

混凝土

元/m3

400

按容积计算

砖石浆砌

元/m3

300

土质

元/m3

55

沼气池

沼气池

元/m3

460

鱼 塘


元/亩

10000

(扣除土地青苗补偿费)


15

元/m

10


管件按材料费的10%计算,安装费按材料费的25%计算

20

元/m

12.5

25

元/m

18

32

元/m

25

40

元/m

29

50

元/m

40

65

元/m

53

80

元/m

62

120

元/m

134


PE管

20

元/m

2.5


连接件及安装费按材 料费的25%另计

25

元/m

3.5

32

元/m

5.5

40

元/m

8.5

50

元/m

13

63

元/m

20.5

75

元/m

28.5

90

元/m

41

110

元/m

61

125

元/m

80

160

元/m

129

180

元/m

186

200

元/m

201

250

元/m

315


塑料

水管

125

元/m

19


含连接件及安装费

160

元/m

129

180

元/m

186

200

元/m

204.5

250

元/m

319

4分管

元/m

5

6分管

元/m

6

8分管

元/m

8

1寸管

元/m

10


畜圈、

厕所、

煤房等

砖混结构

元/m2

450


砖木结构

元/m2

380

木结构

元/m2

230

土木结构

元/m2

185

简易结构

元/m2

140

烤烟烘房

元/m2

360


(五)零星经果林补偿标准(元/棵)

种类

苗期

产前期

初产期

衰果期、衰产期

产中期

盛产期

备注

高枝嫁接橘树、橙类、梨类、花椒、桃子、核桃、柚子、苹果、花红、李子、板栗、樱桃、拐枣、石榴、枇杷、芭蕉、香蕉、杨梅、油桐、油茶、刺梨、芒果、火龙果、猕猴桃、无花果、葡萄、龙眼、百香果、柿子等


30


110


170


220


330


竹类

20元/株

注:房前屋后种植覆盖率或种植密度达不到该宗地的30%视为零星果木。


(六)经果林补偿标准

种类

苗木(2 -3年)

果前 期

初果期、 衰产期

中果

盛果


备注

橘类、橙类、梨类、花椒、桃子、核桃、柚子、苹果、花红、李子、板栗、樱桃、 拐枣、石榴、枇杷、芭蕉、香蕉、杨梅、油桐、油茶、刺梨、芒果、桑园、葡萄、火龙果、猕猴桃、无花果、甘蔗、澳洲坚果(坚果类)、龙眼、木瓜、树莓、茶叶等

0.35万元/亩

0.6万元/亩


0.8万元

/亩

1万元/亩

1.5万元/亩

涉及混凝土立柱、钢管材质的架子,给予架子费补助1000元/亩;其他类型的架子均按照500元/亩给予补助。

苗圃

按栽种的实际面积给予30元/平方米补偿

注:覆盖率指树木枝叶的正投影面积,不能重复计算。


(七)绿化风景树(花卉)补偿标准

种类

胸径2厘米以下

2厘米以上

铁树、榕树、天竺葵、香**、雪杉、南洋杉、夜门关、槐树、三角梅、柳树、恋树、棕树、红豆杉、 海藻树、芒果树、木瓜等

20元/棵

胸径每增加1厘米则增加10元的移工费

紫荆花、桂花、樱花、梅花

苗期:2㎝以下10元/棵;2㎝-6㎝(不含6㎝)180元/棵;6㎝-11㎝(不含11㎝)300元/棵;11㎝-16㎝(不含16㎝)800元/棵;16㎝-20㎝1000元/棵,20㎝以上1500元/棵。

苗圃及绿篱

按1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已修剪成形的绿化小品,按20元/平方米投影覆盖面积给予补偿

草皮

人工移植培养,绿化专用,按10元/㎡补偿

根据栽种的种类、大小多少,按20元/株给予补偿

花卉

入地栽种的根须花卉,给予30元/棵的补偿。

(注:草本花卉一律不予补偿)



(八)经济林木(杂木)补偿标准(元/亩)

树种

成片林

平均胸径5厘米以下的

平均胸径在

5-10厘米

平均胸径在10厘米以上

备注

楸树、松树、 杉树、泡桐树、苦楝子、桢树、**、槡树、紫胶树、**树等阔叶树种

3000元/亩

5000元/亩

8000元/亩


零星林木

胸径在3厘米以下的,一律不予补偿,胸径在3厘米的给予5元/棵的砍工,胸径每增加1厘米增加砍工费2元

桉树

成片林

胸径在5厘米以下

胸径在5-10厘米

胸径在10厘米以上

备注

3000元/亩

5000元/亩

8000元/亩


零星

林木

胸径在3厘米以下(含3厘米)的给予5元/棵,胸径每增加1厘米加2元/棵。

灌木林

成片林

4000元/亩

竹类

成片林

苗期

初产期、衰产期

产中期

盛产期

2500

4500

6500

12000

薪炭林

成片林

5000元/亩


(九)中药材补偿标准

种类

单位

标准

金银花、五茄皮、**冬、石斛、桔梗、天麻、杜仲、黄柏、白及、重楼党参、艾纳香、三叶青等

成片

苗期

初产期、衰产期

产中期

盛产期

2500元/亩

4500元/亩

6500元/亩

12000元/亩

零星

按30元/笼进行补偿

砂仁、草果、八角等

成片

苗期

初产期、衰产期

产中期

盛产期

2500元/亩

4000元/亩

5500元/亩

8000元/亩

零星

按30元/笼进行补偿

山豆根

第一年

元/亩

5718


第二年

8686


第三年

9860


第四年

13760


第五年

17470


第六年

19300


通草

第一年

元/亩

2600


第二年

6800


第三、四年

15000


第五年

8100



说明:

1.苗期: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2.产前期:果树定植后至挂果。

3.初产期:果树开始挂果起始2~3年。

4.盛产期:果树挂果期,在正常同等管护水平下,年年挂果差异不大。

5.衰产期:果树自身进入衰退,在正常同等管护水平下,结果明显少于同样果树盛果期。未列入表中的林木参照市场价进行补偿。

6.造林成本:包括上一年度单位面积工程造林所需费用及抚育、管护全部投资,一般树种按300元/亩计;不含经济林桉树按800元/亩计。按省政府124号令规定,幼龄林补偿为造林成本的2倍,则松、杉、柏等幼龄林补偿标准为600元/亩,桉树幼龄林补偿标准为1600元/亩。实施过程中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7.退耕还林地的林木补偿按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木材产值:平均按700元/立方米计算;竹笋按10元/公斤计算。

9.古树、大树、珍贵树种及名木,按照处置方案一事一议落实林木补偿费用。

10.胸径:指出土高1.3米。

11.成片林木:是指种植覆盖率或种植密度达到该宗地的30%以上的林木。

12.零星林木:是指种植覆盖率或种植密度未达到该宗地的30%以上的林木。

13.实施中若漏项,按市场价补偿。

14.耕地或其他地类上种植的多种农作物及零星树木的,不作重复补偿,只补偿一种,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补偿。


(十)青苗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标准(元/亩)

备注

1

水稻

1500


2

玉米

1200


3

小麦、油菜

800


4

薯类

1400


5

生姜

2000


6

绿肥

400



7

其他蔬菜(含豆类、 辣椒、花生等)

1600



8

烤烟

定植期(1-10片烟叶)

1500


团棵期(11片及以上)

2600


9

芭蕉芋

1600


10

食用菌

4000


11

西瓜、草莓

大棚

6000


期栽

3000


12

竹 荪

第一年

32000


第二年

20000


13

佛手瓜

按覆盖面积计算

3000


14

魔 芋

一代种

5000


二代种

12000



(十一)养殖类搬迁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类别

补偿标准

(元/头)

备注

1

种猪

800

****养殖场所,且规模达20头以上。

2

育肥猪

300

3

仔猪

100

4

狗、羊等


50


5

牛、马等


500

****养殖场所,且规模达5头以上。


6

禽类


8

****养殖场所,且规模达200羽以上。


7


20

****养殖场所,且规模达50头以上。


8

蜂类

蜜蜂

800元/箱


马蜂

1000元/箱



(十二)电力杆洞类补偿指导标准


地类类别

耕 地

耕地外其他农用地

未利用地

备注

水泥电杆洞

180元/根/个

140元/根/个

100元/根/个


青苗按标准据实补偿

铁塔占地

52元/㎡

45元/㎡

40元/㎡

拉线占地

180元/根/洞

140元/根/洞

100元/根/洞

电缆沟

10元/米

9元/米

8元/米


(十三)坟墓搬迁补偿指导标准


类别

名称

单位

补偿标准

备注

坟墓

无碑土堆坟

元/所

2000

单坟

3100

合坟

无碑毛石砌坟

元/所

2600

单坟

3800

合坟

素牌碑毛石石砌坟

元/所

4200

单坟

5200

合坟

无碑料石坟

元/所

3200

单坟

4500

合坟

素牌碑料石石砌坟

元/所

5200

单坟

6400

合坟

无碑鱼尾和圆形雕刻坟

元/所

5200

单坟

6300

合坟

组合如意头碑及小转五石砌坟

元/所

6600

单坟

8100

合坟

组合中转五碑石砌坟

元/所

8000

单坟

9400

合坟

大型组合大转五碑以上的石砌坟

元/所

12800

单坟

14100

合坟


说明:本文件没有规定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采用委托第三方评估方式,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作为补偿依据。


附件4:搬迁、周转、临时过渡补助费指导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搬迁补偿费

住房、商业

进行货币化安置时,住房、商业按原房建筑面积20元/平方米一次性包干补助。进行分散安置时,给予两次搬迁费,搬迁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0元×2次。

经营损失补助

商铺(商业街有营业执照****商铺)

按实际经营面积计算,补助经营性损失费40元/㎡一次性付给6个月补助;二层及以上减半计算。

生产用房、库房、办公用房(主干道临街、临路有营业执照且从事合法经营的门面及生产用房)

按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道路宽在6米以上的(含6米),按16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经营性损失补助。二层及以上房屋减半计算;道路宽在6米以下的,按12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经营性损失补助。二层及以上房屋减半计算。

临时周转

过渡费

按原房建筑面积计算,住房、办公用房按12元/平方米/月计发,商业按20元/平方米/月计发,一次性支付3个月的过渡费。

搬迁奖励

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搬迁完毕(本奖金在房屋拆除后兑现)

按原房屋面积25元/㎡给予奖励(不足5000元给予5000元)

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搬迁完毕(本奖金在房屋拆除后兑现)

按原房屋面积15元/㎡给予奖励(不足3000元给予3000元)

在规定时间内迁移坟墓

(本奖金在坟墓迁移后兑现)

1000元/座

附件5:紫云至**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段)炮损补偿指导标准


序号

类别

受损及处理办法

单位

补偿

标准

备注


1


砖瓦房

二布三油处理

元/㎡

50


屋顶受损补缺刷浆

元/㎡

40


室内外墙身轻微裂缝维缮刷浆

元/㎡

28


主体墙身受损裂缝

元/㎡

400



2


砖木结构房

更换大波型**瓦

45


更换小波型**瓦

40


青瓦补漏

元/㎡

45


普通水泥瓦补漏

元/㎡

45


檩子受损更换

100


椽皮断损更换

35


木楼板受损更换

元/㎡

65

已折断


3


砖木结构草面房

更换檩子

100


更换椽阁

35


换草补洞

元/㎡

35



4


土墙瓦面房、 土墙草面房

土墙身裂缝修缮

元/㎡

45

(含双面)

补修墙身粉刷石灰浆

元/㎡

55

(含双面)

瓦、檩子、椽阁等参照第2、3项执行


5


石墙瓦面房、 石墙草面房

补墙身裂缝


元/M


80



6


普通照明线

进线4mm2双线

元/M

10

铝芯、铜芯

进线6mm2双线

元/M

14

铝芯、铜芯

进线10mm2双线

元/M

16

铝芯、铜芯


序 号

类别

受损及处理办法

单位

补偿

标准

备注


77


6

普通照明线

进线15mm2双线

元/M

23

铝芯、铜芯

进线25mm2双线

元/M

25

铝芯、铜芯

更换木杆

175


更换水泥电线杆

475


上述各类线、杆的赔补含配件在内


8

供水设施

6分镀锌管

元/M

30


含配件

4分镀锌管

元/M

20


9


其他构造物

室内外水泥地面裂缝

元/㎡

40


住宅标准木门

250

带风窗

住宅标准木门

200

不带风窗

标准木窗子

元/㎡

100

含玻璃、油漆

门窗玻璃

元/㎡

20


铝合金

元/㎡

150


说明:

1.畜厩厕所补偿参照上述同类住宅等级,补偿费下浮30%执行。

2.炮损补偿应在路基工程施工基本结束前处理完善。

3.本赔(补)偿标准中存在漏项的,由炮损工作组组织协商赔(补)偿,协商不成的采取市场询价方式解决,但必须提供有关依据(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等情况)。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3-04
招标预告
望谟县人民政府关于紫云至望谟天然气输气管道项目(望谟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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