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3-19 09:30
预展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6-03-04~2026-03-18
租赁使用权拍卖公告
受****委托,****将于2026年3月19日9:30,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n)对下列标的租赁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概况
本次拍卖标的为宜**芳溪镇刁枥村宜**茶产业振****基地****基地市场8年租赁使用权。
| 名称 |
所在位置 |
面积(亩) |
年租金 (元/年) |
| 普通大棚 |
宜**芳溪****基地 |
110 |
215160 |
| 联栋大棚 |
宜**芳溪****基地 |
15 |
36600 |
| 农田 |
宜**芳溪****基地 |
183.769 |
66341 |
| 合计 |
318101 |
||
二、起拍价、竞买保证金:租金整体起拍价为318101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5万元/家。
三、拍卖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遵循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即承租人)。
四、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请意向人前往勘察。
五、竞买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3月18日17:30时止。
六、竞买报名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蔬菜种植、水果种植、中草药种植中任意一项及相应销售业务。
七、获取竞买权限:意向竞买人须在报名期间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完成网上注册、实名认证(须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报名,并缴交竞买保证金,办妥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网上操作指导电话 133****5334)
八、竞买保证金汇入账户:****;账号3600 1250 1700 5000 0425;开户行:****银行**支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2026年3月18日17:30时止。(平台实名认证必须与缴交竞买保证金姓名一致)
九、竞买保证金退还规则:竞买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冲抵租金、不计利息。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成交者,在缴清款项并签订租赁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
十、成交款的缴交方式、期限:
本场拍卖会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即为前5年每年租金的标准。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按年租金的10%缴交)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买受人享有15天整理场地(免租金)。
十一、标的交付:买受人按要求缴清款项2个工作日内,委托人与买受人办理移交标的物等手续(以现状移交)。移交后,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税费和安全责任等事项均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十二、其他重要说明事项
1.租金按年缴交,每12个月为一个完整支付周期。买受人需在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2.租赁期限为 8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 6 年度至第 8 年度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一次性评估确定,并按评估结果执行后续租金标准。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按第一年租金的3%支付)。向中拍平台支付平台软件使用费(按第一年租金的0.15%收取)
4.买受人在租赁期间,进行种植的种类、范围和土地使用性质应按相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否则,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5.合同期限内大棚的维护由买受人承担,资产也由买受人保管。如有损坏,应按原标准负责修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6.买受人须遵守农业生产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种植违禁品种,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7.租赁期间,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等经营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8.若租赁期满不再续租,且买受人未违反合同约定、无损害市场声誉和市场设施、未拖欠租金等行为,履约保证金由委托人不计利息,如数退还。
9.买受人若无正当理由或没有征得委托人同意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租赁期满后,买受人在租赁期内依法依规经营,在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租赁权。
11.租赁期满,买受人须在合同期满后10日内将标的内的有关设施完好归还给委托人(****),租赁物内所有新增物品和可移动设备应自行搬走,不得用于抵交租金,固定增加的设施不得拆除损毁。若委托人要求恢复原有设施,买受人须负责恢复,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中的其它未约定事项以委托人与买受人签订的拍租标的物移交协议(或租赁合同)为准。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139****5031 133****5334
拍卖公司地址:**市袁山中路206****银行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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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