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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4967135 | 建设单位法人:张伟奎 |
| 牟智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市 |
| ****石化大道26号 |
| **乙烷制乙烯二期220千伏业扩配套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市 |
| 经度:85.31283,85.35539 纬度: 41.91087,41.9278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6 |
| 巴环自函〔2024〕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11.26 |
| 95.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496713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 121********853130 | 验收监测单位:**德能****公司 |
| 916********941378E | 竣工时间:2025-09-2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xj/gb/tzgg/index.s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孔雀河220kV变电站至乙烷制乙烯220kV变电站架空线路,2条单回路架设,线路路径全长为2×5.8km。 (2)孔雀河220kV变电站扩建2回220kV出线间隔至乙烷制乙烯220kV变电站。 | 实际建设情况:(1)**孔雀河220****电站至乙烷制乙烯220****电站架空线路(运行名称为:220千伏孔乙烯一线、220千伏孔乙烯二线),2条单回路架设,线路路径全长为11.435千米,其中孔乙烯一线长5.743千米,孔乙烯二线长5.692千米。 (2)孔雀河220****电站扩建2回220千伏出线间隔至乙烷制乙烯220****电站。 |
| 基本无变动,本项目实际建设规模与环评报告中的建设规模基本一致,线路走向较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线路路径长度较环评阶段有一定的减少,属于设计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交流输变电 | 实际建设情况:交流输变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运行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检修废****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电站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电站和线路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环境污染。 2、严格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4kV/m和100μT要求,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常态化开展电磁水平监测;通过耕地、园地、道路等场所时,确保架空输电线路下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在10kV/m;制**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电磁环境安全教育,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1、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孔雀河变220千伏间隔扩建处监测点昼间噪声在41.5dB(A)~42.1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9.7dB(A)~40.5dB(A)之间。线路沿线监测点昼间噪声在38.2dB(A)~42.5dB(A)之间,夜间噪声在36.4dB(A)~40.3dB(A)之间。 ****电站间隔扩建处监测点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昼间65dB(A),夜间55dB(A))的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工业园区范围部分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经调查,调试运行期间无噪声投诉。本项目运行期,检修废弃****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线路巡检时生活垃圾由检修人员带回至就近垃圾箱丢弃,不在线路沿线随意丢弃;变电站站内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在站内随意丢弃,随身携带至就近垃圾箱丢弃。本项目已按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电站和线路进行监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2、****公司制定有安全操作规程,以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及电磁环境基础知识培训,严禁长时间在线路及杆塔下方停留,员工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很少,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线路建成后,运营单位将加强输电线路防护距离宣传教育和督查工作,导线下方不再建设房屋。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孔雀河变220千伏间隔扩建处监测点工频电场强度在516.33V/m~644.76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7120μT~0.8666μT之间;线路沿线监测断面工频电场强度在9.35V/m~1202.15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074μT~1.2048μT之间。 本项目孔雀河变220千伏间隔扩建处监测点电磁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在50Hz工频电场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满足其频率50Hz的工频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控制限值为100μT的标准要求,且输电线路沿线已悬挂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
| 基本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达到《报告表》要求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项目的建设内容、地点、生态保护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若项目自批复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施工前应向我局重新报审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3、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1、本项目已按规定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2、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等与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要求基本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于2024年8月26日取得环评批复,本项目于2025年5月14日开工建设,未超过五年。 3、****公司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已建立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各项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均已明确,各项环境保护事项认真执行落实。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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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工****电站的基础上,****电站站内预留间隔位置建设相应220kV配电装置及设备构架、支架及设备基础、电气接线,不新增占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调查,****电站****电站,变电站建设有1座化粪池,站区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汇集自流至化粪池,定期清掏。建设有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48.8m3,满足最大单台变压器100%排油量要求,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不外排。本期仅涉及**出线间隔,不新增占地,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不新增固废,不新增含油设备。孔雀河220****电站不存在遗留的环境问题,不涉及“以新带老”等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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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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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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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保护要求。控制施工范围,优化选址选线,不随意开辟施工临时道路,设置牵张场时,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限制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扬尘管控,保持道路清洁,对易起扬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进行苦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和就地焚烧,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类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就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统一处理,可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民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扰动区域进行平整,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经调查核实,本项目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作业区域设置彩条旗对施工区域进行限界,未在施工范围外施工,优化了选线,未随意开辟施工临时道路,本项目施工点位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等扰动面积较小,时间较短,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设备选用了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维护保养,严格操作规程,未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加强了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扬尘管控,道路保持清洁,对易起扬尘的物料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洒水降尘措施,施工期间未焚烧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租住在项目区附近上库产业园,生活污水排入当地污水管网,不外排,未随意排放;施工期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进行清运;施工单位坚持“边施工、边恢复”的原则,施工期间对临时用地及植被及时进行了平整恢复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平整,恢复原地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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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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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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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