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田县水利局关于古田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古田县中医院改扩建(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古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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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医疗卫生品质****医院改扩建(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
2026-03-03 10:33


****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县医疗卫生品质提升项目-****医院改扩建(搬迁)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

项目位于**市**县**街道民主路17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6353.81m2,项目改造总建筑面积28525.9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750.91m2,地下建筑面积2775.02m2。

项目总征占地面积1.6354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 1.6354hm2;临时占地0.0915hm2(位于红线内,面积不重复计算),占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54万m3,其中挖方0.34万m3,填方0.20万m3,无借方,余方0.14万m3,****广场(世林外滩B区)项目进行综合利用。

本方案性质为补报方案,项目于2025年11月动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1月完工,建设工期为13个月,项目总投资6248.8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5434.88万元。

二、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1.6354hm2。

(三)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等级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分析预测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38.38万元,根据《****委员会****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199号)文件第三条的第一点规定,本项目****医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安排。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并依法配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水土保持防护措施。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时对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进行生态恢复。

(三)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四)组织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所需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合法料场。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面积、土石方量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本文件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生产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本文件自行失效,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按规定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必须依据经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意见,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向社会公开并向我局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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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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