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新城院区、金山院区、东兴院区体检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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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院区、**院区、****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院区、**院区、****中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中

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

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

我院内医疗废物转运、处置选择本市内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收集处置。****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取得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号:****040001),现是**市辖区内唯一一家具备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资质单位。

综上所述,****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院区、**院区、****中心)申请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确定****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 (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中第7项的规定。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子镇窑沟口村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

辛亮、邓万丽、甄宏

五、其他补充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 **省**市**区胜利路29号

联系方式:季老师 024-****5666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室

项目联系人:王亚男、刘戎、芦玲玲、许帅宏

联系电话:024-****5151

传 真:024-****5151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公司**分行

账户名称:****

账 号:124********0201

单一来源论证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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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候选人公示
本溪市中心医院全院医疗垃圾处置服务(主院区、新城院区、金山院区、东兴院区体检中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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