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经济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岩湾排水隧洞)工程总承包(EPC)第1次答疑(标段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开发区白子滩河清洁流域治理项目(岩湾排水隧洞)工程总承包(EPC)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变更如下: (1)招标文件P4页“3.5 本项目属性”变更为: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标文件P5页“3.6 其他要求”变更为:(1)根据“关于落实《**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州人社函〔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作出承诺)。(2)根据《 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查询网站截图,****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3)根据《 巴****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招投标领域推行“五减一强化”工作措施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无需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等相关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无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只需提供书面承诺书(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容)。(4)投标人未被列入世行制裁名单(网址:https://www.****.org/en/projects-operations/procurement/debarred-fims) ****委员会在投标截止日现场查询,并留存查询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作否决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3)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3月20日上午09时00分。标书代写 (4)本次澄清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说明内容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03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