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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好望角全域旅游提升项目(曙光湾片区)一期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市**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市石塘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多层复式商业用房、地下车库及项目区内道路管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3.0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0.6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6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08万平方米。建筑分为客房、餐饮娱乐及会议三个功能区,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基础形式包括独立基础和筏板基础。同步实施厂区道路硬化、停车位、景观绿化0.15公顷及给排水、供电等附属设施。施工期间采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洗车平台及裸土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余方运至指定场地处置,旨在打造集住宿、餐饮、会议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提升区域全域旅游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