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教育局黑龙江大学绥芬河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验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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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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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验收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紫荆山路16号紫荆城写字楼18层1802号 1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2-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 1、****大学**校区建设项目位于学府街南侧、东一条路东侧、体育场路西,其中:B-5-1地块(规划河道西侧)用地面积约14.722公顷,B-5-3地块(规划河道东侧)用地面积约5.399公顷。为保证项目建设实施,供应商须完****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2、供应商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安全标准和采购人的技术要求进行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水土保持监理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3、供应商需按技术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安排专人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各项工作成果时,须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相应份数的纸质及电子成果报告。并有能力处理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按要求期限完成全部工作。 4、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完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完成(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及地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冬亮(采购人代表)、吴云一、崔香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执行。账户名称:********银行:****公司****银行账号:169****93130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2 ****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0.27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2****大学**校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评审价格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备注
**** 通过 通过 77.99 3.00 10.00 90.99 180,000.00 180,000.00 1 1
中瑞****公司 通过 通过 74.83 1.50 9.40 85.73 191,500.00 191,500.00 2 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67.84 3.00 9.18 80.02 196,000.00 196,000.0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同福街46号

联系方式:0453-****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牡****派出所东侧

联系方式:178****3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集团

电话:178****3890

****

2026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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