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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物流中心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州**县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州**县新街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新****物流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0.88公顷,均为永久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建构筑物包括**L形种子仓库1栋(总建筑面积3392.64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区内道路、装卸场地、地面停车场、场地绿化以及给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工程配套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20万立方米(含外购表土0.03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弃方。方案采取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配合场地绿化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完善当地农产品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