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年处理30万吨泥夹石及5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市诚境****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区黄土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泥夹石及秸秆综合利用生产线。项目总占地面积1.58公顷,均为永久占地。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6252平方米、种植土加工车间500平方米、种植土储藏库2747平方米及生活办公区354平方米,配套建设磅站、消防、供电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利用外购泥夹石生产建筑砂石料,年处置泥夹石约30万吨,同时年处置秸秆5万吨用于生产种植土。工程由建构筑物工程、道路及场地工程、绿化工程组成,土石方挖填总量0.07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方案采取沉沙池、蓄水池、砖砌排水沟、洗车池等工程措施,配合密目网苫盖、临时排水沟等临时防护措施,以及土壤改良和撒草绿化等植物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实现**循环利用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