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定于2026年3月12日14:30在******交易中心****中心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具体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碑廓镇西杨家庄村村西土地,四至为:**:路,西至:沟,南至:路,北至:地,面积为58.1亩,租期自拍卖成交之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起拍价为860元/亩/年,竞拍保证金为3000元。
二、展示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公司看样。
三、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以实物现状拍卖,标的以展示期间看到的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竞买前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全额转为租赁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且需在3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其他租约年租金一年一交,提前一个月预先缴纳。
3、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须守法经营,该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使用用途仅限农作物种植,遵循委托人规划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准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过程中如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等人身、财产损失;或因经营活动违法造成不良后果的,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买受人在承包经营期间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该土地产生的所有税费及相关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政府部门同意,严禁改变土地性质,严禁私自向外拉土卖土,挖沙采砂等破坏土地行为。
5、承包经营期间,买受人不得擅自在场地内进行建设永久性建筑物,如需添置临时附着物,需经过委托人同意,并待合同期满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或无偿清除,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承包经营期间,如遇政府征地或非人为不可抗力等情况,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当年实际租赁日结算,如有补偿,土地赔偿款归委托人所有,买受人添置的土地附属物赔偿款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其他补偿。
7、承包经营期间,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进行转租,待合同期满后,买受人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及时无偿腾空、清除地上附着物并归还土地,如逾期则归委托人所有。
8、其他事宜请自行咨询**市**区碑廓镇西杨******社(杨淑强 135****5657)
四、竞买手续办理:
1、自公告之日起,有意竞买者须在2026年3月11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竞买保证金3000元以网银转账方式(禁止使用现金转入账户)缴至****指定账户(开户行:****公司**官山支行,户名:****,账号:810********1002254),转账时须注明项目名称“西杨家庄村村西土地竞拍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人必须与报名竞买人名称一致,未按以上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竞买人请于拍卖会当日2026年 3月12日14: 30前,携带报名材料及缴纳竞买保证金票据到******交易中心****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3、报名所需材料:(1)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3)银行出具的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联系电话:158****5015
联系地址:**市**区**三路与**岭路交汇处金泰园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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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