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吉林凯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苯磺酸贝托司汀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吉林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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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年产60吨苯磺酸贝托司汀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6-03-02 14:15: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浩****年产60吨苯磺酸贝托司汀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3066****管理处)

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浩****年产60吨苯磺酸贝托司汀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 **** ****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化工医药产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甲类车间内**1条60t/a苯磺酸贝托司汀中间体生产线,配套**罐区、装卸栈台、空压站、冷冻站、循环水站、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各类仓库等辅助、储运、公用、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S)2-[(4-氯苯基)(4-哌啶氧基)甲基]吡啶60吨。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及装卸废气、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须经有效装置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苯系物、氨、硫化氢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分别经13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工艺废水经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再与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餐饮废水、初期****处理站处理,出水水质达到企业****处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标准,再与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并经管网排****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分别做好生产装置区、甲类库房、罐区、装卸区、污水处理站、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理各类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三效蒸发废盐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釜残、废硫酸钠、滤渣、废气处理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布袋、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食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有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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