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3-04 14:29 |
关于拟对****年产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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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我局拟对****年产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予以公告。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日期内,向本局反映。
| 项目名称 | ****年产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 | |||||||
| 建设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 | 郑建国 | |||||
| 环评机构 | **** | |||||||
| 建设性质 | 新 | √ | 改 | 扩 | 投 资 | 10600万元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干江滨港工业城SGJ40-02-04地块 | 用 地 | 16309 m2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的生产能力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
| 周边情况、敏感点、废水排向 | 项目购置**市干江镇滨港工业城SGJ40-02-04地块**厂房,厂房占地面积16309 m2、建筑面积28611 m2,并购置国内先进水平的机床、加工中心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1500万套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点为厂界西南侧170 m的垟坑村。 | |||||||
| 主要污染物 产生情况 | 主要为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 | |||||||
| 主要污染 防治措施 | 项目喷涂车间整体密闭,喷漆废气经水帘机除漆雾后与单独收集的流平、烘干废气一并采用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高空排放;钎焊废气经设备配套的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活性氧化铝(铝矾土)处理后由不低于15 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排放(DA005);塑料回料破碎工序加盖操作,粉尘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废气、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注塑机及钎焊炉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试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定期更换的超声波清洗废水、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及喷枪清洗废水委托******公司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试行)》“准Ⅳ类”标准后排放;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
一、公告时间:( 2026年3月4日 ~ 2026年3月11日)
二、反映方式:本公告期间,你如对项目污染问题有疑问,或认为该项目建设对你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可能造成显著影响,请你在本公告期内以电话、传真、信件方式向我局反映。
三、联系方式:电话:0576-****0599 传真:0576-****0599
通信地址:****中心****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邮编:317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