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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 110kV 滨湾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海****设计研究院
建设地点: **省**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文城镇,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110kV变电站及配套输电线路。变电站终期规模3台50MVA主变压器,本期2台,配套建设配电综合楼、水泵房及消防水池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253平方米,站区围墙内面积3685平方米,并设有环形道路及进站道路。输电线路部分包括**双回110kV架空线路约12.6公里及单回线路0.2公里,共使用铁塔31基;**双回10kV电缆线路约2.7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1.48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13公顷,临时占地0.35公顷。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2.92万立方米,借方1.91万立方米,余方0.21万立方米外运至指定填海点。方案采取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措施,配合站区绿化、全面整地及撒播草籽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完善区域电力基础设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