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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市****填埋场项目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志诚****公司
建设地点: **自治区**市**市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呼伦****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填埋场1座,****园区废渣、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总库容120万立方米,服务年限15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9.1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28.70公顷,临时占地0.44公顷。主要建构筑物包括填埋库区(含填埋区、垃圾坝)、调节池(**及已建)、道路及硬化区、堆土区、供电线路、绿化区及办公生活区等。配套建设截水沟、防渗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及场外连接道路等附属设施。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1.1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方案采取表土剥离与回覆、截水沟等工程措施,配合人工种草等植物措施,以及临时覆盖、挡护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完善区域工业固废处置设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