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东津院区2****停车场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众****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东津新区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东津新区鹿门大道5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东津院区2号住院楼****停车场。项目总占地面积1.7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计划新增停车位约585个(含普通车位、充电桩车位及无障碍车位)。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电气工程等,具体涉及场地平整、道路硬化、树池建设及雨水管网铺设。同时配套实施绿化工程,绿化面积0.98公顷,种植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构建生态景观。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0.52万立方米,实现内部平衡,无借方无弃方。方案采取排水边沟、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配合乔木灌木种植等植物措施,以及防雨布苫盖、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医院停车设施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提升院区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