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宏金投资有限公司吉林省长白县八道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审批
吉林-白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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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长白县八道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6-03-02 14:34: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省长白县八道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1-****3066****管理处)

传 真:0431-****3068

通讯地址:**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邮 编:130033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省长白县八道沟金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省**市**县八道沟镇境内,采**地理坐标为东经127°15′34″-127°17′04″、北纬41°31′22″-41°31′55″。 **** **省****公司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八道沟镇境内,采**地理坐标为东经127°15′34″-127°17′04″、北纬41°31′22″-41°31′55″。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采矿工程,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标高+586m~+385m,矿石开采最大规模为3万吨/年,开采服务年限7.1年,开采矿石全部外售。配套建设临时矿(废)石堆置场、连接道路、高位水池、水仓、集水池、淋溶水池、危险废物贮存点、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仓库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作。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施工、开采。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有序开采,禁止无序采矿。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地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方式和湿式爆破方式并加强通风,各堆场须按照有关规定采用有效的降尘措施并加强绿化,确保采**、各堆场场界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和场地降尘及循环利用,不得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不得外排。运营期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采矿用水及道路、堆置场和地面降尘,不得外排。矿(废)石临时堆置场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堆置场降尘,不得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二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储池,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工程采用喷锚支护,减少地下水的涌出量,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好分区防渗工作,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表1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和工业场地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废石暂存于废石临时堆置场,与沉淀池污泥一并全部用于井下回填,建****人民政府****处理场处理。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开展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