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集中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提供一年的诉讼文书集中送达服务,具体包括:法院专递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直接送达等集中送达实施业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依据《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业务,****机关公文。 2、2019年,****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备忘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中国邮政****公司****法院集约送达唯一**方。 3、中国邮政****公司能够提供的服务内容较多,服务范围能够延伸到除上门、公告外的所有送达方式。 4、该项目涉及司法文书送达的法定性、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需由具备**性网络、司法专递资质的供应商承担。中国邮政****公司是唯一能够满足项目全部需求的供应商,且****是中国邮政****公司在**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综上所述,根据服务的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由****实施。本项目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名称:****
地址:**市**区淮**路186号邮政综合楼七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401902
2026年03月04日至2026年03月1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市银杏大道与运平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182****332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财政局采购科
联系地址:**市长江东路4****中心10号楼
联系电话:0516-****4372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道绿地商务城LOFT领海办公楼5#1906室
联系电话:0516-****0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