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三友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三友队设备更新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30%,国债资金7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省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三友队设备更新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分别为: 二标段:器材采购(三次); 四标段:装备运输、运兵车等车辆采购(三次); 2.3交货期:器材采购(三次)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装备运输、运兵车等车辆采购(三次)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内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或要求: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设备应能全负荷、连续、安全、稳定地运行。
2.2 招标范围:对现有装备车等救援车辆以及救援装备进行更新。技术要求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原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须提供一项中国境内已投入运行的车辆、设备业绩,该业绩必须与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为同一品牌。代理商参加投标时,业绩须提供代理商销售的本标段投标车辆、设备的业绩。二标段(三次)为器材业绩(任一器材或多种器材或全部器材的业绩均可)。四标段(三次)为所投同品牌装备运输、运兵车业绩(任一器材或多种器材或全部器材的业绩均可)。注:未完成业绩除外,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进场验收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显示货物详细信息的,可附相关技术协议或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进场验收证明材料、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均须加盖甲方单位章,****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所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证明材料内容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造假行为。
3.1.3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附相关证明文件。 三、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四、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06 8:30:00至 2026-03-12 17:30:00(**时间,下同),登录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无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通过**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响应端口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任弘华、李慧,联系方式:177****8567、157****1543。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局
电话:0315-****616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开发区 | 地址: | **省**市**区**市**路486号 |
| 邮编: | ****@163.com | 邮编: | ****@163.com |
| 联系人: | 刘工 | 项目负责人: | 李慧 |
| 电话: | 180****988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77****8567 |
| 传真: | 0315-****080 | 传真: | 0311-****6826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63.com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040********21003372 | 账号: | 637********4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