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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04
发布时间:2026-03-04 11:09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铜饰品680吨、银饰品10吨、锌合金饰品180吨技改项目 | **市苏溪镇苏新街70号 | **** | 现因市场环境变动,企业拟投资350万元,针对各产品产能进行调整,同时淘汰市场认可度不高的饰品喷漆工艺(少量仍需喷漆的改为外协)。项目技改完成后,形成年产铜饰品680吨、银饰品10吨、锌合金饰品180吨的生产规模。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石膏冲洗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石膏清洗,不外排;湿抛等含重金属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湿抛、清洗工序,浓水蒸发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有效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熔蜡废气经“接触氧化燃烧”后再由密闭车间内的集气罩收集,再经“两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翻砂脱模、执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污泥、蒸发浓渣、废气处理废液、废反渗透膜、废干式过滤棉、收集的废蜡、油、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原料桶、废抹布及沾染胶水废物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石膏委托有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金属水口料、一般包装废料、炉渣、废石蜡、废硅胶模、打磨废物、废布袋、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