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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3-04
发布时间:2026-03-04 11:0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00吨塑料化妆盒、2000吨塑料口红管技改项目 | **市廿三里街道恒德路5号 | **** | ****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在原有设备数量的基础上新增注塑机33台、移印机8台、烫金机3台、光固化烘箱1台、破碎机1台、搅拌机4台等,同时对部分老旧设备进行更换,技改后产品产能不变仍为年产300吨塑料化妆盒、2000吨塑料口红管,全厂主要设备为注塑机50台、破碎机5台、搅拌机5台、移印机8台、光固化烘箱1台、烫金机10台、车床6台等。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注塑、移印、光固化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后通过25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网版、废切削液、含切削液废金属屑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烫金纸、一般废包装材料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3月4日至2026年3月11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