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8-15 |
| 名称: | ******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8-16 | |
| 主题词: |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法规要求和规定,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处理厂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处理厂****处理厂(一期)一座,为传统式(****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20000m3/d,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约65亩,****水厂、电排站、人工湿地用地,粗格栅及提升泵房土建部分按远期80000m3/d一次性建成,设备分期安装,其余土建及设备按一期20000m3/d考虑。
******处理厂的实施,有利于带动汽****基地、**区及金利镇工业的发展,缩小珠三角与**省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的差距,符合**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省**市****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8-****288
邮 箱:****@163.com
邮政编码:52610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市****公司
联系地址:**市**区77区兰苑12号二层(住改商)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8-****226
邮 箱:****@qq.com
邮政编码:52606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征求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拟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注意事项
(1)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公众均可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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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