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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文,实施承诺制管理的水土保持方案在报批前,生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基于此,我单位在此公示报告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 赤溪镇白湾村紫菜育苗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公司
建设地点: **省**市苍**
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省**市苍**赤溪镇白湾村,主要建设内容为**紫菜育苗场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24公顷,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包括**大型及小型育苗厂房、管理用房、配电房及蓄水池等,总建筑面积约6886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面积约5727平方米,配套管理用房及蓄水池约1159平方米;主体建筑采用钢结构或框架结构。同时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围墙、雨水管网及洗车池等附属工程。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约1.96万立方米,其中挖方0.87万立方米,填方1.09万立方米,需借方0.22万立方米,无余方弃渣。方案采取场地平整、雨水管网等工程措施,配合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土袋拦挡及彩条布苫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构建完整的水土保持防治体系,旨在提升区域紫菜育苗产业水平的同时,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