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电子屏维保
项目内容:项目为户外LED大屏,位于**奥范海洋文化旅游区****(屏幕总长约7.68米,宽约5.44米,总面积约42平方米左右)已满2年质保期。为更好地满足后期使用,现寻承包单位对****电子屏维修保养等内容进行服务。服务范围:1.维保期内因设备自然老化损坏的配件由报价单位免费更换,配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屏模组、综合功能配套、智能控制系统、音响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更换原则:原设备同型号配件或性能相当(后附原设备配置),不影响大屏显示及使用;3.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提供远程解决方案或约定上门时间,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解决;4.每月对设备巡检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设备检查基础保养1次,每年进行全面大保养1次,并提供书面记录;5.包括但不限于中控系统软件升级、接收及发送卡更换及线路优化等其他设备相关服务内容;6.3D素材更新更换,每个年度不少于四次。
二、采购预算(控制价):本次采购总预算(控制价)为 70000元,超出此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在国内合法经营和提供上述产品或相关服务的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及重**全事故,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集团有****公司无诉讼仲裁纠纷和投诉信访事项。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的其他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类似项目同类业绩。
2.供应商需具有裸眼3D视频制作能力。
3.具备专业的维修保养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LED 屏维修等级证书、高空作业人员操作证等。
四、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及身份证明;
3、报价单位业务联系表(详见附件1);
4、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同类业绩合同关键页/验收报告扫描件;
6.3D视频制作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7.LED 屏维修等级证书、高空作业人员操作证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资格必备条件,必须在报名时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报名信息将不予通过)
五、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交的报价文件:
1、报价单。
(以上报价文件为报价必备文件,必须在报价时上传加盖公章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材料,采购人有权认定为无效报价)
六、评审:
采取合理低价成交的方式,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每家报价来评定,以提出最低不含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拟成交供应商,但是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如存在两家以上最低报价,按照“低价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七、报价单位须知:本项目通过**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com,以下简称“平台”)开展全流程电子化竞价程序,不接受纸质文件,报价单位应先完成平台注册,通过平台免费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在2026年3月6日15时前点击“参与项目”,2026年3月9日10时登录平台进入项目“网上竞价大厅”进行报价并按要求上传电子文件资料。平台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0.6%(无成交额项目服务费为50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为准),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加急标书代写
八、合同主要条款:
1、**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内容:
2.1维保期内因设备自然老化损坏的配件由乙方免费更换,配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屏模组、综合功能配套、智能控制系统、音响系统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2更换原则:原设备同型号配件或性能相当(后附原设备配置),不影响大屏显示及使用。
2.3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接到故障报修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2小时内提供远程解决方案或约定上门时间,一般故障应在2小时内解决。
2.4乙方派专业人员每月对设备巡检不少于2次,每季度对设备检查、基础保养1次,每年进行全面大保养1次,并提供书面记录。
2.5乙方需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中控系统软件升级、接收及发送卡更换及线路优化等其他设备相关服务内容。
2.6 3D素材更新更换。
2.7维保范围界定:因设备自然老化、质量问题或正常操作导致的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而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雷击)、甲方人为损坏或第三方因素导致的故障,其维修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3.服务款项:
3.1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其中不含税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3.2上述价款增值税税率为 %,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合同总金额按新税率以不含税价重新计算。
3.3上述价款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费、检查检验费、运费、税费、质保费用、返工费用、利润、管理费等本合同项下全部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价款支付方式:
4.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30%服务费用,余款待本年度服务事项全部依约履行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内一次性结清。
4.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向其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乙方逾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规范不合理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损失、滞纳金、罚款及其他相关损失。
5.质量要求与验收标准
5.1乙方更换的所有配件必须为全新原厂件或同等级合格产品,严禁使用翻新件、拆机件、三无产品。更换配件需经甲方确认,乙方应提供品牌、型号、合格证等凭证。更换或维修后【72】小时内同类故障复发的,乙方无条件免费返工。
5.2其他维保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维保项目清单,由甲方负责验收。服务期满后乙方应主动申请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免费返工,直至达到标准。验收合格以甲方确认为准,未经验收合格的服务,甲方有权不予认可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6.违约条款
6.1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无故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6.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应付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6.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服务内容的,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时间响应、到场或修复的,每逾期1小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0.3%】的违约金;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24】小时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修,全部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价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需另行支付。
6.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任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因整改造成服务工作逾期完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逾期完成工作处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20 %的违约金。
6.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将本合同服务项目转交由第三方承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外,还应当支付服务费总额20%的违约金。
6.6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与赔偿责任。
6.7乙方对甲方播放内容、控制系统、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泄露或擅自使用的,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6.8乙方违反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按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9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的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因此支付的行政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甲方为行使权利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等),乙方还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7.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条款仅作为参照,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公告PDF:无 | 其他附件:****电子屏维保项目询价函.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