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智新生化有限公司仓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池州-东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仓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关于****仓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04 15:04

****:

报来《****仓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安****工园区,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危险品仓储594****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项目建设性质属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座丙类库和一座罐区。拆除208危废库,将其存放的危废转移至205库(甲类);**罐区主要涉及原辅料、中间产品、副产品以及回收套用,其**辅料区域配备二氯甲烷、甲醇、乙醇、甲苯、石油醚、甲醇钠甲醇溶液、氯乙酸甲酯、亚磷酸二乙酯的8个储罐,中间产品区域配备A1、A4、A5的3个储罐,副产品区域配备甲醇溶液、乙醇溶液的2个储罐,回收套用区域配备乙醇的1个107车间专用储罐,每个配置一个专用泵,同时再预留4-6个储罐(预留暂不建)作为后期项目备用。项目于2025年10月30****工业信息化局备案(东科工信〔2025〕107号)。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执行《报告表》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关注国家标准更新,稳达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原有罐区拆除过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拆除方案、规范拆除流程以及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并符合安全主管部门要求。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新增罐区及管线初期雨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园区纳管****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项目实施后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废气、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DA003排放,储罐呼吸气经管道收集引入两级活性炭处理达标后经15米排气筒DA004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5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生产车间、危废库、污水站区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8.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COD 0.054t/a;氨氮 0.005t/a;VOCs 0.5036t/a。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上传验收系统https://cepc.****.cn/#/login),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6年2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