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池州-东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3月0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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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发布机构: ****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3-04
关于****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04 15:07

****建设局:

报来《****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材料收悉。《报告表》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尧渡镇毛田村,总投资9650.4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50.43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四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扩建日处理10万吨以下500吨及以**乡污水处理的; **、扩建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项目建设性质属于**。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二期扩建工程规模2万m3/d。工程包括改造进水泵房设备,增设1组2万m3/d处理规模的二级处理构筑物。主要建构筑物包括新增1座改良型氧化沟、1座二沉池和1座配水井及污泥泵房,增设污水中间提升泵房设备,增设1座污泥脱水系统,包括1座储泥池和1幢污泥脱水车间。项目于2023年2月13日经****委员会批复(东发改投资〔2023〕38号)。

二、原则同意专家对《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以及《报告表》的结论,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并执行《报告表》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时关注国家标准更新,稳达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应坚持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绿色有序发展理念,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设计方案,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2.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和使用厂区供排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和隔油池后进污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废水包括项目自身产生的废水和市政管网进水,自身废水收集后进污水处理系统一并处理,处理工艺为“预处理(粗格栅+细格栅/沉砂池)+二级处理(改良型氧化沟)+深度处理(高效反应沉淀池)+消毒(次氯酸钠接触消毒)”。废水处理后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经尧渡河最终排入长江。

3.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预处理区(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沉砂池)、二级处理区(改良型氧化沟)及污泥处理区全部加盖/密封,通过风机将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收集,采用1套“生物除臭装置”工艺处理后达标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4.优化厂区平面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用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污泥暂存污泥脱水机机房,收集后运至******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栅渣及沉沙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验废液和化学品废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和管理。

6.加强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制度。

7.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按照分级防治的要求,落实好防渗措施。按照有关规范和技术指标要求,生产车间、危废库、污水站区域按照重点污染防渗区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8.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项目排放总量:COD 365t/a;氨氮36.5t/a。

四、严格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在实际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范、政策等相关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满足国家、省规定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资料务必上传验收系统https://cepc.****.cn/#/login),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若项目地点、规模、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六、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时限和要求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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